11月21日,吉林省吉林市舒蘭市發佈《舒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鼓勵返(來)舒人才、鄉(鎮)居民進城購房優惠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堅持“先購買、再申請、後補貼”的原則,返(來)舒人才、鄉(鎮)居民進城購房申請補貼的,應當以滿足剛性住房需求爲主,必須爲家庭首套住房,堅決遏制投機炒房行爲,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方案》明確了三個申請條件,一是,申請人爲除南城街道、北城街道、濱河街道(不含永春村、紅石村)外的鄉(鎮)居民;或者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高級工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人員等返(來)舒人才。

同時,申請人所購買的住房僅限於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所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二手)住房,不包括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房屋、別墅、保障性住房。

三是,申請人購買的住房應當屬於家庭成員(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的唯一住房。

優惠政策方面,舒蘭將發放購房補貼。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購買舒蘭市城區內9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政府每套補貼6000元;購買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政府每套補貼10000元。

返(來)舒人才給予購房補貼,其中:全日制專科、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分別補貼10000元、20000元、30000元、50000元。

對於申請人爲碩士、博士的返(來)舒人才,暫無購買商品房意願的,可根據工作合同期限居住政府人才公寓,擁有居住權;有購買商品房意願但暫不具備購房條件的,可在市政府選定房源範圍內免費居住,由市政府與開發企業簽訂相關協議,待申請人工作合同期滿5年且有突出貢獻的,可將此房獎勵給本人。

中、高級技術職稱分別參照全日制院校專科、本科畢業生補貼標準。返(來)舒人才購買改善型住房的,原有住房出售時間至2023年底,持出售原有住房相關手續領取補貼。以上補貼所需資金列入財政年度預算。

《方案》提出,組織建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新建商品住房優惠讓利項目名錄”。返(來)舒人才、鄉(鎮)居民購買納入名錄的90平方米及以下新建商品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每套優惠10000元;購買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每套優惠15000元。同時享受政府補貼。

此外,舒蘭市還將組織建立“家電、裝飾裝修折扣讓利商家名錄”。發放1000份商家消費券,每份500元,消費券總額度50萬元,先領先得,發完即止。消費券以券包(500個)形式發放,每個券包內含2張券,每張面值爲500元,爲滿減券(滿1000元減500元),需要在覈銷商家範圍內進行覈銷,可疊加使用,每天不限制使用次數。同時,商家配套折扣讓利。家電傢俱消費券覈銷商家主要爲列入“家電、裝飾裝修折扣讓利商家名錄”的商貿企業。

文件稱,將組織建立“商業銀行購房貸款利率下調名錄”。購買首套房、二套房(含二手房)優惠購房貸款下調利率。

對於舒蘭域內的農民,在舒蘭市購買商品住房,在義務教育階段安排其隨遷子女免試就近到公辦學校就讀。

同時,舒蘭市還將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賬戶餘額最低認定額度,積極推進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針對購買商品住房的返(來)舒人才、鄉(鎮)居民,從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時間計算,連續、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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