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黃小聰    每經編輯 彭水萍

今日,廈門證監局披露了三家銀行的廈門分行在基金銷售中都存在違規行爲,最終都被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記者注意到,涉及的主要問題主要包括基金銷售業務負責人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未取得從業資格的人員參與基金銷售、部分投資者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證明是合格投資者等。

三家銀行在基金銷售中違規

根據廈門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顯示,近期共有三家銀行的廈門分行都在基金銷售中存在違規行爲,具體來看:

1、興業銀行廈門分行

廈門證監局指出,興業銀行廈門分行的基金銷售業務存在五項違規行爲,一是,部分分支機構基金銷售業務負責人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二是,部分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參與基金銷售;三是,未每半年對基金銷售業務開展一次適當性自查並形成自查報告;四是,適當性管理不到位,部分投資者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足以證明其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五是,未按要求報備反洗錢工作相關材料。

2、建設銀行廈門市分行

廈門證監局指出,建設銀行廈門市分行的基金銷售業務存在四項違規行爲,一是,部分分支機構基金銷售業務負責人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二是,評估普通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時,未考慮投資者收入來源、債務等因素;三是,適當性管理不到位,個別投資者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足以證明其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四是,未按要求報備反洗錢工作相關材料。 

3、招商銀行廈門分行

另外,廈門證監局指出,招商銀行廈門分行的基金銷售業務存在多達六項違規行爲,一是,部分分支機構基金銷售業務負責人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二是,部分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參與基金銷售;三是,未每半年對基金銷售業務開展一次適當性自查並形成自查報告;四是,適當性管理不到位,部分投資者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足以證明其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五是,評估普通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時,未考慮投資者收入來源因素;六是,未按要求報備反洗錢工作相關材料。 

最終這三家銀行的廈門分行均被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違規行爲在基金銷售中屢有發生

記者注意到,興業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在基金銷售機構中均屬於保有規模靠前的銀行。

中基協數據顯示,在今年第三季度的基金銷售機構公募基金銷售保有規模中,招商銀行的股票+混合公募基金保有規模達6291億元,排在第一位,非貨幣市場公募基金保有規模8081億元,排在第二位。

同樣是在今年第三季度,建設銀行的股票+混合公募基金保有規模爲3572億元,排在第五位,非貨幣市場公募基金保有規模4162億元,排在第六位;興業銀行的股票+混合公募基金保有規模爲1213億元,排在第十位,非貨幣市場公募基金保有規模1856億元,排在第十二位。

可以看出,即使是保有規模居前的機構,在基金銷售中同樣也存在一些不合規的地方。其實像這樣由於在基金銷售中的不合規行爲而被處罰的例子並不少見。

比如在上個月,河北證監局也曾對河北銀行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其中涉及的主要問題同樣包括了部分支行基金銷售業務負責人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另外,還存在未及時建立配套的風險管理制度、合規人員配備不足等情形。

還有在今年八月份時,吉林證監局對浦發銀行長春分行也採取了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其中發現的主要問題也包括了:負責基金銷售業務的部門負責人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個別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人員參與基金銷售等。

此外,從記者的親身體驗來看,在跟一些銀行理財經理進行交流時,也經常能聽到他們一些不合規的操作建議,比如在風險測評時的傾向性指導,營銷產品時對於收益預期的一些表述等。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500752910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