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8日訊 銀保監會網站昨日披露的晉中監管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晉中銀保監罰決字〔2022〕30號)顯示,百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晉中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百年人壽晉中中支”)及相關責任人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爲:對保險產品進行虛假宣傳。 

經查,百年人壽晉中中支保險代理人馬志剛,在其微信朋友圈多次發佈保險產品宣傳內容,其中:2020年7月10日9:36,馬志剛在其微信朋友圈發佈“低利率 零利率 負利率時代已經到來……銀行兩個不確定 銀行理財 本金利率收益不確定 銀行儲蓄 利率越來越低,年限/利率不確定盛世鑫升-挪儲就是把錢挪了個地方轉存到一個【確定的/鎖定利率】的複利賬戶!爲不確定的未來備一個確定的增值儲蓄賬戶!”“7年之後1.本金+利息可全部支取;2.少用少取,3.75%複利率不變;3.多用多取,3.75%複利不變;4.不用不取,3.75%複利伴隨終身”“確定收益且短期可支取產品,開放額度有限,搶到即是財富,錯過會是遺憾!”等字樣。 

上述微信朋友圈宣傳涉及的保險產品爲“百年盛世鑫升終身壽險”(百年人壽〔2020〕終身壽險028號),保險條款中無“複利賬戶”、“增值儲蓄賬戶”、“本金”、“利息”、“支取”、“短期可支取”等內容。馬志剛朋友圈中的上述文字內容表述與該保險產品的保險條款不符,存在將保險概念與銀行存款概念混淆的虛假宣傳;“開放額度有限,搶到即是財富,錯過會是遺憾”等屬於以保險產品即將停售等爲由進行虛假宣傳,誘導消費者購買保險產品。 

綜上,銀保監會晉中監管分局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百年人壽晉中中支保險代理人馬志剛對保險產品進行虛假宣傳違反了行爲發生時執行的《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第二十四條。根據《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第三十四條,銀保監會晉中監管分局決定對百年人壽晉中中支予以警告並罰款1萬元,對馬志剛警告並罰款5千元。 

《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保險公司、保險代理機構應當規範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的銷售行爲,嚴禁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在保險銷售活動中有下列行爲: 

(一)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二)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 

(三)阻礙投保人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者誘導其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四)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五)利用行政權力、職務或者職業便利以及其他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或者爲其他機構、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 

(六)僞造、擅自變更保險合同,或者爲保險合同當事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七)挪用、截留、侵佔保險費或者保險金; 

(八)委託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或者個人從事保險銷售; 

(九)以捏造、散佈虛假信息等方式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或者以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爲擾亂保險市場秩序; 

(十)泄露在保險銷售中知悉的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 

(十一)在客戶明確拒絕投保後干擾客戶; 

(十二)代替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 

(十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監會的其他規定。 

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有前款規定行爲之一的,由中國保監會責令改正,可以對相關保險公司採取向社會公開披露、對高級管理人員監管談話等監管措施。 

《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 

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有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行爲之一的,由中國保監會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對該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及相關保險公司、保險代理機構給予處罰;法律、行政法規未作規定的,對相關保險公司、保險代理機構給予警告,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以下爲處罰原文: 

中國銀保監會晉中監管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晉中銀保監罰決字〔2022〕30號)

當事人:百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晉中中心支公司 

地址: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龍湖大街229號龍都天緣大廈1幢7層7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明 

當事人:馬志剛 

住址: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 

所在單位名稱:百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晉中中心支公司 

職務:營業部經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我分局對百年人壽晉中中心支公司保險代理人馬志剛涉嫌違法一案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並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查,百年人壽晉中中心支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爲: 

對保險產品進行虛假宣傳 

經查,百年人壽晉中中心支公司保險代理人馬志剛,在其微信朋友圈多次發佈保險產品宣傳內容,其中:2020年7月10日9:36,馬志剛在其微信朋友圈發佈“低利率 零利率 負利率時代已經到來……銀行兩個不確定 銀行理財 本金利率收益不確定 銀行儲蓄 利率越來越低,年限/利率不確定盛世鑫升-挪儲就是把錢挪了個地方轉存到一個【確定的/鎖定利率】的複利賬戶!爲不確定的未來備一個確定的增值儲蓄賬戶!”“7年之後1.本金+利息可全部支取;2.少用少取,3.75%複利率不變;3.多用多取,3.75%複利不變;4.不用不取,3.75%複利伴隨終身”“確定收益且短期可支取產品,開放額度有限,搶到即是財富,錯過會是遺憾!”等字樣。 

上述微信朋友圈宣傳涉及的保險產品爲“百年盛世鑫升終身壽險”(百年人壽〔2020〕終身壽險028號),保險條款中無“複利賬戶”、“增值儲蓄賬戶”、“本金”、“利息”、“支取”、“短期可支取”等內容。馬志剛朋友圈中的上述文字內容表述與該保險產品的保險條款不符,存在將保險概念與銀行存款概念混淆的虛假宣傳;“開放額度有限,搶到即是財富,錯過會是遺憾”等屬於以保險產品即將停售等爲由進行虛假宣傳,誘導消費者購買保險產品。 

上述事實,有百年人壽晉中中心支公司代理人員管理系統信息影像、馬志剛詢問筆錄、馬志剛微信朋友圈截圖、百年盛世鑫升終身壽險”條款等證據證明。 

綜上,我分局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百年人壽晉中中心支公司保險代理人馬志剛對保險產品進行虛假宣傳違反了行爲發生時執行的《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第二十四條。根據《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第三十四條,我分局決定對百年人壽晉中中心支公司予以警告並罰款1萬元,對馬志剛警告並罰款5千元。 

當事人應當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繳款碼到財政部指定的代理銀行進行繳款。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山西銀保監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中國銀保監會晉中監管分局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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