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晨光

香港投資者標識符制度將於明年3月份正式推出。

12月12日,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以下簡稱香港證監會)宣佈,香港證券市場的投資者標識符制度(香港投資者標識符制度)將於2023年3月20日推出。

2021年8月就建議實施香港投資者標識符制度發表諮詢總結文件後,香港證監會通過進行三次問卷調查,一直密切監察市場的準備情況。

調查結果顯示,爲實施該制度所作的準備取得重大進展,但部分中介人可能需要更多時間向個人客戶就在香港投資者標識符制度下收集、儲存、處理和使用個人資料取得所需同意,以及更新客戶的識別數據。基於上述情況,香港證監會決定於2023年3月20日推出香港投資者標識符制度。

在香港投資者標識符制度實施後,相關受規管中介人必須向每個自動對盤交易指令及每宗須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彙報的非自動對盤交易附加券商客戶編碼。沒有券商客戶編碼或券商客戶編碼的格式錯誤的交易指令或交易將不獲接納。

香港證監會表示,中介人須取得客戶同意,以符合證監會的規定及相關的數據私隱法例,包括《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謹此提醒投資者儘快就其中介人所提出的相關要求作出響應。在香港投資者標識符制度實施後,如投資者不提供所需同意,則只可出售現時持有的證券,而不得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買入證券。

香港證監會指出,早前市場演習已成功完成,相關受規管中介人須在2022年12月19日開始通過聯交所的電子通訊平臺(e通訊)的網頁接口及/或e通訊的安全文件傳輸協議接口向聯交所提交包含真實券商客戶編碼及客戶識別信息的配對檔案,爲香港投資者標識符制度的推出作好準備。

此外,在香港投資者標識符制度推出前,相關受規管中介人可以根據聯交所訂明的規定,於2022年12月19日起隨時提交最新的券商客戶編碼與客戶識別信息配對數據。

香港證監會指出,相關受規管中介人務請在前一個交易日聯交所規定的截止時間之前向聯交所的數據數據庫提交包含其客戶的券商客戶編碼與客戶識別信息的配對檔案,否則其客戶不可以在交易日發出買入指令,惟有意在開戶當日隨即進行交易的新客戶或於訂立交易當日重新啓動賬戶的靜止客戶除外,在此情況下,相關受規管中介人可在交易日聯交所規定的截止時間之前向聯交所的數據數據庫提交包含該客戶的券商客戶編碼與客戶識別信息配對數據的配對檔案。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Mr Ashley Alder)表示:“推出投資者標識符制度將會是香港證券市場的一個重要里程碑。該制度讓我們能夠適時和有效地進行監察,從而促進市場廉潔穩健和提升投資者信心,這些都是香港作爲世界級國際金融中心的重要支柱。”

一位資深港股分析人士向界面新聞記者指出,香港證監會此舉主要是市場監察行爲,防止造市,實行之後,和A股一樣,系統即能識別每一個投資者,未來對於港股對多賬戶打新會產生影響。“他表示,多賬戶打新始終是一個問題,香港證監希望對賬戶的合規性進行規劃。

百惠證券岑智勇指出:“這個制度可以更加了解每一個投資者背後的身份是誰,有了實名制之後,可以給證監會提供一些必要的線索,從而更好規範市場交易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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