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监管态势之下,经纪业务罚单不断。

近日,贵州证监局一口气连发三张罚单,公布了关于对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永安寺街证券营业部、吴波、罗均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吴波和罗均强在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永安寺街证券营业部担任证券经纪人期间,存在委托他人从事客户招揽、将开户二维码交由他人协助开户,并要求账户持有方按指示进行基金交易,承诺承担投资损失的行为。反映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永安寺街证券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未能严格规范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行为。

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和第八项规定,证券经纪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根据《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吴波、罗均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永安寺街证券营业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66号,以下简称《合规办法》)第三条和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合规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除经纪业务以外,年内国融证券还因投行业务违规收到罚单。今年6月,证监会一连对国融证券开出三张罚单,指向6年前ST富控资产出售财务顾问项目。

经查,国融证券在担任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出售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过程中,未对标的资产的收入、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审慎核查。

鉴于此,证监会要求国融证券合规负责人、投行业务负责人于指定时间接受监管谈话。时任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负责人杨某,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亦被出具警示函。同时,三名财务顾问主办人左某某、刘某某、罗某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在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9月6日期间,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频频违规导致国融证券合规业务能力受到监管质疑,在最新的券商分类结果中,国融证券较之前下降一级为BB级。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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