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依據《反壟斷法》對知網涉嫌實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爲立案開展調查。12月26日,根據《反壟斷法》《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總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知網停止獨家合作行爲,不得限制學術期刊出版單位、高校等與其他競爭性平臺開展學術資源合作;不得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數據庫服務,應以公平、合理、無歧視的價格銷售數據庫服務,並處以其2021年銷售額17.52億元5%的罰款,計8760萬元。同時,堅持依法規範和促進發展並重,監督知網全面落實整改措施、消除違法行爲後果,要求其圍繞解除獨家合作、減輕用戶負擔、加強內部合規管理等方面進行全面整改,促進行業規範健康創新發展。

一、行政處罰決定是恢復相關市場競爭、維護用戶利益的必要措施

知網在中國境內中文學術文獻網絡數據庫服務市場具有支配地位。知網通過獨家合作鎖定了學術資源,維持、鞏固、強化自身市場支配地位,直接限制了期刊和高校自由選擇學術傳播渠道,導致其他競爭性平臺上可選擇學術資源大幅減少,損害了學術期刊出版單位、高校以及作者的利益,限制了學術資源自由傳播,影響了學術傳播的範圍和效率。知網從2014年開始持續較大幅度提升數據庫服務價格,並將學術價值較高的期刊拆分進行單獨銷售,變相提高整體銷售價格,導致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圖書館等用戶獲取數據庫服務的支出大幅上漲。知網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數據庫服務,限制了用戶的選擇空間,不當增加了用戶負擔,損害了用戶合法利益。

總體看,知網實施的獨家合作和不公平高價行爲排除、限制了中文學術文獻網絡數據庫服務市場競爭,侵害了多方用戶合法權益,影響了學術交流傳播。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知網停止獨家合作行爲,不得限制學術期刊出版單位、高校等與其他競爭性平臺開展學術資源合作;不得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數據庫服務,應以公平、合理、無歧視的價格銷售數據庫服務。這是恢復和維護相關市場競爭,保護用戶合法利益的必要之舉。

二、行政處罰決定有助於推動中文學術文獻網絡數據庫服務市場創新發展

在數字化時代,學術文獻網絡數據庫服務應該是知識的傳播平臺,創新的支撐機制。知網的壟斷行爲,損害了學術生態環境,影響了中文學術文獻網絡數據庫服務市場的技術進步和創新發展,必然會阻礙知識傳播,妨礙學術創新。

知網通過獨家合作壟斷學術資源,使學術期刊和博碩士學位論文等重要學術資源難以自由流動和傳播,影響了用戶及時有效獲取學術資源。知網爲牟取壟斷利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銷售數據庫服務,形成知識獲取壁壘,阻礙學術資源自由傳播和共享,影響構建良好學術生態。知網實施獨家合作和不公平高價行爲,降低了市場競爭的層次和水平,影響了學術資源的有效配置和暢通傳播,破壞了中文學術文獻網絡數據庫服務市場良性競爭,妨礙模式創新,阻礙潛在競爭者進入市場,不當降低了市場競爭的強度和水平,抑制了創新動力和發展活力,影響了中文學術文獻網絡數據庫服務市場在充分競爭和不斷創新中持續優化和發展。行政處罰決定及時糾正知網限制知識獲取渠道、提高知識獲取成本的違法行爲,是促進我國學術文獻網絡數據庫服務質量和水平的提升,增進社會整體福利的必要之舉。

三、行政處罰決定充分考慮了知網自查整改措施的可能效果

在反壟斷調查程序啓動之後,知網主動開展了自查整改。知網承諾了五個方面共15項整改措施,包括:解除獨家合作方面,徹底整改與期刊、高校的獨家合作,並將與期刊、高校推進非獨家合作模式;大幅降低數據庫服務價格方面,服務價格三年內下調30%以上,並完善定價機制、糾正不合理銷售模式、建立價格溝通機制、擴展免費服務項目、強化平臺公益屬性;保護作者合法權益方面,着力解決知網與著作權人,以及期刊、高校等主體之間的授權鏈條不完整、不規範問題,依法合規取得著作權人授權,並完善稿酬支付辦法,健全作者服務機制;持續優化相關服務方面,開放個人論文查重服務,提升學術不端檢測技術水平,有效提升用戶學術不端檢測質量;全面加強合規建設方面,健全合規管理體系,加強合規風險管理,確保依法合規開展經營。

對知網開展反壟斷調查並進行行政處罰,目的不是罰款,而是規範知網的經營行爲,儘快恢復相關市場競爭秩序,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和創新動力,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行政處罰若與自查整改形成合力,會收到更好的經濟效果、社會效果和法治效果。知網承諾的整改措施須在嚴格的監督下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實。一方面,知網需要信守承諾,嚴格落實平臺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內控合規管理;另一方面,知網需要爲反壟斷執法機構和社會對整改措施監督提供便利。

四、行政處罰決定秉持了發展與規範並重的監管思路

平臺經濟一直處於創新和競爭相互衝突的發展過程中,《反壟斷法》爲企業的創新發展提供了必要的法治空間。因此,平臺企業在創新經營模式和業務發展中必須平衡創新發展與競爭者秩序、消費者利益,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開展商業活動。

對於平臺經濟,反壟斷執法機構一直堅持依法規範和促進發展並重的監管思路。平臺經濟創新發展需要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市場自身無法有效提供。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需要政府的有形之手,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因此,推動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不僅需要競爭和創新的良性互動,還需要更好地實現有效市場和有爲政府的結合。通過實施常態化的反壟斷監管,能夠有效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爲,持續淨化平臺經濟領域的競爭環境,維護和激發創新的動力和活力,保障平臺經濟更加健康地高質量發展,更好地發揮平臺經濟在推動科技創新和繁榮經濟、便利人民生活、參與國際競爭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作者:時建中,系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