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

2022年5月,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反壟斷法》對知網涉嫌實施壟斷行爲立案調查。根據《反壟斷法》第五十七條、第五十九條規定,綜合考慮知網違法行爲的性質、程度、持續時間和消除違法行爲後果的情況等因素,12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知網停止違法行爲,並處以其2021年中國境內銷售額17.52億元5%的罰款,計8760萬元。(相關報道見A6版)

高校常用的中文學術數據庫有知網、維普、萬方等,其中知網是唯一經國家批准正式出版博士學位論文的學術電子期刊,總體上更具強勢和優勢。這讓使用知網成爲很多高校、學術機構和大學生、學者的“剛需”。近年來,知網的價格連續大幅上漲,而鑑於知網在學術資源的匯聚與服務中形成了某種壟斷地位,對於其連續大幅漲價,使用者缺乏議價能力。據公開報道,北京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武漢理工大學等很多高校都反映過知網漲價問題。

知網等學術數據庫的出現,本應該更有利於知識產權保護,更好實現知識“有價”——特別是像知網這樣具有優勢地位的學術數據庫,本來應該成爲知識產權保護的堅固“堡壘”。然而,知識產權保護的“堡壘”如果異化成了知識壟斷的“堡壘”,而且其“壟斷”的知識財富還是通過“強取豪奪”而來,被掠奪者要使用自己的知識財富,甚至都要出高價購買,那麼知識產權擁有者、消費者的權益不僅得不到有力保護,他們還會成爲知識產權和權益的“受害者”。這對學術數據庫的正常發展和競爭、對知識的分享和傳播都是十分不利的。

此次市場監管總局對知網進行的調查,明確了知網的“兩宗罪”:一是通過連續大幅提高服務價格、拆分數據庫變相漲價等方式,實施了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其數據庫服務的行爲;二是通過簽訂獨家合作協議等方式,限定學術期刊出版單位、高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授權使用學術期刊、博碩士學位論文等學術文獻數據,並採取多種獎懲措施保障獨家合作實施。

針對知網涉嫌實施壟斷行爲的“板子”現在終於落下,知網因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被罰款8760萬元,板子打得不可謂不重,對知網來說,也是慘痛教訓。處罰不是最終目的,而是一種手段,責令整改、促進規範發展纔是目的。

知網亟須認真落實整改措施,消除違法行爲後果。12月26日,針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知網表示誠懇接受、堅決服從,並按照行政處罰決定,制定並公開了整改措施,包括徹底整改與期刊、高校的獨家合作,大幅降低數據庫服務價格,保護作者合法權益,持續優化相關服務,全面加強合規建設五個方面。有整改方案更要有落實,只有讓措施真正落實到位,知網才能迴歸學術資源共享平臺的功能本位。

學術數據庫不能成爲知識壟斷“堡壘”,而應該成爲知識產權保護的“堡壘”,並且還要當好知識的傳播者和知識共享的“寶庫”,因此要堅守公共屬性。對知識產權就是要依法“重拳”保護,以此更好地促進學術數據庫規範發展,更有力地爲知識產權保駕護航,這就是知網濫用支配地位被重罰的最大警示意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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