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韓亞棟報道 “價格又要低,房子又要好的事,怎能輕易落在我頭上?低價買房,說一千道一萬,無非是看中我的地位,看中我有利用價值,是權力的運用帶來的利益。”最近,浙江省義烏市各級黨員幹部收到了一份金華市科技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徐涵興的懺悔錄,其中詳細記述了其以低價購房方式收受賄賂等問題。同時下發的,還有義烏市紀委監委與該市市委組織部聯合印發的《關於開展影響親清政商關係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方案對禁止黨員幹部違規低價購房等行爲進行了重申。

以低價購房、高價售房等方式收受賄賂的案例屢有發生。2022年11月,山東省紀委監委通報青島市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張軍“以‘市場交易’爲幌子,多次通過高價出售房產等方式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同月,遼寧省瀋陽市紀委監委通報原瀋陽市城市建設管理局黨組書記、副局長王海玉“利用職務上的影響以低價購房或以高價售房的方式獲取鉅額利益”……針對領導幹部利用違規房產交易謀利問題,各級紀委監委堅持辦案、監督、警示相貫通,推進以案促改促治,持續釋放綜合效能。

以父母名義購買一幢排屋,比市場價低了244萬元,鑄成大錯後他主動投案

在其違紀違法懺悔錄中,徐涵興寫道:“我犯的錯當中,最主要的一件事就是低價購買了某排屋。”

2019年5月29日,幾天前剛剛參觀了清廉金華教育基地的徐涵興,向金華市紀委監委主動投案。徐涵興之所以主動投案,與金華市開展警示教育月及清理黨員幹部違規借貸、違規持股、違規房產交易和規範“一家兩制”專項行動密切相關。

2013年8月,在浙江東陽某地,時任義烏市委組織部部長的徐涵興以父母名義購買了一幢排屋。後經價格認定,房屋價格比當時市場價低了244萬元。而當時購買同小區房產的該市另一名領導幹部成爲警示教育月活動的反面教材,因此徐涵興心裏“一直很忐忑,甚至有些焦慮”。

徐涵興爲何能以這麼低的價格買到這套別墅呢?房地產開發公司負責人說:“徐涵興是東陽人,我們是老鄉,他主動買房子,我要給點面子的,價格要低一點,但是我同意低價賣給他的原因還是看在他的領導幹部身份上。我希望有機會在他所任職的區域內被關照一下。”

事實上,這並非徐涵興第一次以如此低的價格購房。2012年6月,徐涵興就曾假借岳母名義,在某小區定購了一套排屋,支付部分房款200萬元。2013年初,徐涵興開始催促房產公司負責人轉賣該排屋。該負責人爲使徐涵興盡快獲得所謂“投資收益”,在該排屋尚未實際轉售前,即於2013年7月至9月,分3次將420萬元轉賬到徐涵興指定的銀行賬戶。短短一年多時間,徐涵興坐收220萬元轉售“獲利”。

金華市啓動“三清理一規範”專項行動後,徐涵興抓緊將錢還給房產公司負責人,並多次與他串供,將220萬元購房獲益款說成是“借款”。他還爲自己準備了許多託詞,如,“我的房子是尾盤”“我是外地幹部,與該開發商沒有工作往來”等等,想以此逃避黨紀國法的嚴懲。然而這一切不過是欲蓋彌彰、掩耳盜鈴。最終,徐涵興選擇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2019年8月,徐涵興被“雙開”。2020年3月,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3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扣押,上繳國庫。

低買高賣、接受差價贈送、靠房屋處置權變相獲利……房產成個別幹部變相受賄工具

近年來,“圍獵”者拉攏腐蝕領導幹部的手段越發隱蔽,房產等高價值商品成爲個別幹部掩耳盜鈴、變相受賄的工具。

低價買房。 2020年10月,上海市奉賢區奉城鎮原黨委書記蔣德川被通報“雙開”,同年12月,蔣德川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150萬元。在其違紀違法事實中,包括利用職權,以低於市場價387.384萬元的實際支付價格,爲其本人及兩位商人朋友購買與其管理服務對象有上下級隸屬關係的集團公司開發的辦公用房。

高價賣房。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住建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趙慧明欲將其名下住宅出售,某企業負責人明知該房屋報價高於市場價,仍以230萬元的價格買入,並在事後以補償裝修款、電器款爲由送予趙慧明現金10萬元。後經評估,趙慧明從中獲利51萬元。

巧立名目接受差價贈送。 2016年4月,浙江省開化縣供銷社原黨委書記、主任張德平向某建設集團總經理姚某某口頭預訂房屋2套,支付預訂款20萬元,並簽訂1套房屋協議,約定確定購買即支付尾款,不購買即退還訂金並支付1%利息。2018年1月,姚某某以房款訂金利息名義送給張德平2.04萬元;同年2月,姚某某在張德平要求下將未辦理預訂手續的另1套房屋出售,並以房屋銷售差價名義送給張德平約54.96萬元。張德平因還存在其他問題,於2020年11月被“雙開”。2021年2月,其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8萬元,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靠房屋處置權變相獲利。 2017年,浙江省台州市黃巖區西城街道原四級調研員張連森,利用職務便利爲轄區內某樓盤項目施工方提供幫助。2018年初,該項目經理爲感謝張連森,將一套排屋交由其處置,表示其可照備案價自購或轉售。同年春節,該樓盤排屋市場價不斷上漲。張連森將手中排屋尋求“合適”價位賣出。買方除了按照備案價支付給公司購房款外,還將高出備案價部分共30萬元支付給張連森。刨去中介費等,張連森實際獲利20萬元。2021年12月,張連森被通報“雙開”。2022年6月,張連森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

圍繞交易價格是否合理、雙方關係是否存在公權力影響等調查覈實,聯合稅務部門篩查明顯違背市場規律的交易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員幹部必須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清正廉潔,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行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的《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請託人謀取利益,以明顯低於、高於市場的價格向請託人購買、出售房屋、汽車等物品的,或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請託人財物的,以受賄論處。

在“以購代賄”僞裝下,行受賄雙方通常手續完備、程序合規,受賄人往往將其低買高賣等行爲解釋成市場行爲,且有些受賄行爲在時間上體現出一定的期權性,導致查處難度增大。

在查處徐涵興案時,金華市紀委監委緊緊圍繞交易價格是否合理、交易形式是否正常、交易雙方關係是否存在公權力的影響等方面開展調查覈實。在掌握其低價購房事實後,專案組同志直截了當地問徐涵興:“爲什麼低價賣房子給你?”徐涵興懺悔說,這句話“將我所有的幻想都打破,所有準備的託詞一句也用不上。爲什麼賣房子給你,還不是因爲你的身份是領導幹部。”

無論“低買”“高賣”,均會涉及房產過戶手續辦理,需繳納一定額度稅費。由於總價“失常”會直接表現爲稅額“異常”,這也決定了契稅繳納監測是規範交易監督的有效抓手。

浙江玉環、江蘇邳州等地紀委監委聯合稅務部門推進房產領域信息化建設,通過“房地產交易稅收管理系統”等大數據平臺,建立信息共享、聯合督查、線索反饋三項機制,及時篩查明顯違背市場規律的交易行爲,及時鎖定可能存在腐敗的情況。

浙江省三門縣紀委監委針對領導幹部在房產交易方面存在的問題和漏洞,以個人自查申報、組織抽查覈實、嚴肅查處並通報的流程開展專項治理,推動進一步健全完善領導幹部房產交易管理和監督機制。圖爲該縣紀檢監察干部在房產交易管理部門查閱交易記錄並進行分析研判。陳昌暉 攝

對領導幹部低價購房等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嚴查違規房產交易中的賄賂行爲,持續做好案件查辦“後半篇文章”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厲打擊以違規房產交易變相行受賄等行爲,不斷提高治理成效。

針對領導幹部低價購房等問題開展專項整治。浙江啓動涉及省市縣三級領導幹部的違規房產交易治理行動,出臺《浙江省防止領導幹部房產交易違紀違法行爲規定》。規定明確領導幹部在房產交易中不得參與未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等違規的房產買賣,不得出現違規炒買炒賣“房票”“樓花”、參與操縱“搖號”等7種行爲,列舉了領導幹部在房產交易中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實施的10種禁止性行爲。

持續做好案件查辦“後半篇文章”。相關案件發生後,金華市在“三清理一規範”基礎上,出臺《關於防止公職人員違規借貸、持股、房產交易和“一家兩制”利益衝突的規定(試行)》,市紀委監委會同市委組織部成立專項工作小組,按照“自查從寬、覈查從嚴”原則,要求全市各單位公職人員開展低價購房等利益衝突行爲的全面自查自糾,簽訂承諾書,每年按10%比例開展抽查覈實,對自查不誠信、糾正不徹底等問題進行查處。

嚴查違規房產交易中的行賄行爲。在嚴查受賄人的同時,仙居縣紀委監委嚴查“口頭預定”、低價溢價等房產交易中的行賄行爲,斬斷“圍獵”與甘於“被圍獵”利益鏈、破除權錢交易關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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