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實施以及註冊制的落地,曾經少有問津的董責險投保數量連年走高。

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王民及其團隊發佈的《中國上市公司董責險市場報告(2023)》(下稱《報告》)不完全統計,2022年共有337家公司公告購買董責險,遠超2021年的248家和2020年的113家。

董責險全稱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險,其作用是用來保障公司董事、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在履行其管理職責時,而面臨的潛在個人責任、公司補償責任和公司證券賠償責任。

該險種的賠償責任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個人應承擔的責任及公司爲個人責任進行的補償,另一部分是公司自身的責任。承保範圍包括庭外和解、判決或和解損失、律師費以及對於公司事務正式調查的抗辯費用。

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副院長孫宏濤向界面新聞表示:“目前中國的《公司法》、《證券法》、《破產法》對公司高管的責任規定越來越具體,責任程度越來越嚴格,董責險對於他們責任的風險分散非常重要。董責險的存在也促進了高管的開拓和創新精神。在做經營決策時,不必畏首畏尾,害怕承擔責任。”

根據《報告》,深交所上市公司佔比仍遠高於上交所上市公司,與歷史數據相比,深交所上市公司購買董責險的意願持續超過上交所上市公司。近兩年中,科創板上市公司在上市當年即投保董責險的上市公司總數中都佔據了較高的比例。

在所有購買董責險的A股上市公司中,製造業公司數量遙遙領先,佔比超過一半,緊隨其後的行業依次爲“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房地產業”等。

相較於2021年董責險保額集中在五千萬,2022年選擇1億元保單限額的公司數量明顯增多。有超過八成的上市公司實際投保的董責險保單限額在人民幣5千萬至1億之間。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董責險並非董監高的“萬能護身符”,一位專業責任保險經紀向界面新聞介紹,在實操中,董責險主要的保障項目是爲公司支付抗辯費用,這一般是預先支付的。但如果最後的訴訟結果判定是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爲,那麼保險公司會向被保險人追回預先賠付的抗辯費用。

董責險的保費並非劃一保費,而是與被保公司自身的市值、所處行業、股價表現、公司治理情況、財務狀況及信息披露質量等有關,實施“一司一價”。“我們接觸過一些公司爲了節約保費,每年頻繁地更換承保公司,這可能導致保險的延續性存在問題,進而在理賠時發生爭議。”前述保險經紀表示。

隨着需求的增加,董責險的費率也逐年攀升據統計,2020年董責險費率在6‰-7‰,2021年上漲至7‰-9‰,2022年時最高已經達到2%。達信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發佈的2022年三季度全球保險市場指數亞洲地區董責險費率漲幅在5%至10%之間。

光大證券非銀團隊指出,若我國董責險在2030年達到85%的覆蓋率,則2021-2030年董責險保費收入可達76.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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