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升組件事業部全球市場總監莊英宏近日發佈了一則“秀訂單”朋友圈,在光伏圈引起軒然大波,上市公司也被採取監管措施。

東方日升1月20日晚間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寧波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東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在此之前,東方日升已經收到深交所創業管理部的關注函和監管函。

收證監局警示函

東方日升1月20日晚間公告,2023年1月9日,公司員工莊某在微信朋友圈稱公司儲能業務“23年在手已籤4吉瓦時多”,並在評論中與某券商分析師討論上市公司組件成本、交付價格、未來業績等,相關事項於1月11日被多家媒體報道、轉載。莊某違規泄露上市公司未公開信息,對市場造成不良影響。

警示函顯示,公司未能有效執行信息披露相關管理制度,規範員工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五十二條的規定,寧波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公司應認真吸取教訓,提高規範運作意識,依法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應當於收到本決定書後30日內報送整改報告,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東方日升公告稱,收到寧波證監局的《決定書》後,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責任人高度重視,公司董事會將根據寧波證監局的要求進行整改,並儘快形成整改報告。同時,不斷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積極、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將組織全體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及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包括證券部相關人員等)對信息披露相關規章制度開展專項學習,擬定信息披露相關培訓計劃,定期開展信息披露的培訓與教育,並不定期組織信息披露相關的學習和執行情況的考察。尤其在個人朋友圈、微信公衆號等自媒體信息發佈方面,公司將進一步完善對外發布流程、嚴格把關,嚴格執行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避免對投資者的誤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朋友圈引發軒然大波

1月11日,莊英宏微信朋友圈轉發一則標題爲《15GWh!寧波雙一力與海辰儲能簽訂三年電芯供應戰略合作協議》的文章,並與中信建投電力設備新能源行業首席分析師朱玥進行了一番留言交談。

1月12日早間,東方日升發佈澄清和致歉公告,對朋友圈內容做出回應。

公司表示,莊某朋友圈所說的“電池組件的非硅成本”不屬於公司未公開披露的信息,其在朋友圈中所述非硅成本事項不涉及違反信息披露相關規定。莊某通過朋友圈向特定對象泄露公司未公開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有違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則。莊某上述不當的個人行爲給媒體及投資者造成了一定誤導,對此,公司表示誠摯的歉意。

東方日升1月16日晚的回覆函顯示,針對此次不當言論事件,公司已對莊某進行內部問責,公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於1月12日發佈關於員工莊**違紀處理的內部通報,決定對莊**(工號R-21728)予以嚴重警告處分,一次性扣除績效工資,2022年度綜合考覈等級不高於B等,取消當年度晉升及評優評先資格。

東方日升2022年三季報顯示,前三季度,公司共實現營業收入約210.22億元,同比增長61.86%;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7.47億元,同比增長111.08%。

東方日升2022年半年報顯示,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以太陽能電池組件的研發、生產、銷售爲主,同時圍繞新能源產業從事太陽能電站 EPC 與轉讓、光伏電站運營、燈具、儲能業務產品、輔助光伏產品和晶體硅料等的生產、銷售等業務,主要處於光伏產業鏈的中游位置,並涉足光伏產業鏈的上游和下游。

編輯:亞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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