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月朦)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由部分重點功能區管理機構和區政府有關部門行使一批市級行政權力等事項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根據《決定》,北京通州區、經開區、平谷區等多區獲253項市級賦權。

《決定》稱,爲進一步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農業中關村核心區等高質量發展,市政府決定,由部分重點功能區管理機構和區政府有關部門(以下簡稱“各承接主體”)行使一批市級行政權力、辦理部分公共服務事項。

其中,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通州區政府有關部門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規劃範圍及拓展區(不含亦莊新城通州部分)約812平方公里區域內行使100項市級行政權力,辦理1項公共服務事項。北青報記者注意到,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通州區政府有關部門承接的市級行政權力包括內外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書辦理(限額以下項目)、對政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行政檢查等。

此外,在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範圍119.68平方公里區域內,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大興)管理委員會和朝陽區、海淀區、通州區、順義區、昌平區、大興區政府有關部門行使95項市級行政權力,包括人員調京覈准(不含家屬隨軍調京覈准)、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等。

由平谷區政府有關部門在峪口鎮約64.5平方公里區域內行使58項市級行政權力,其中包括企業投資項目覈准(不含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 、年度投資計劃辦理(不含政府投資項目)等。

《決定》要求,各承接主體要優化辦理流程,提高審批效率,確保相關事項接得住、管得好、辦得快。要加強審批與監管銜接,制定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採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監管、風險監管、信用監管等方式,切實提高監管效能。

《決定》還要求,市有關部門要根據賦權情況,及時調整權力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清單,修訂辦事指南。要加強指導,及時組織業務培訓,確保相關行政權力等事項調整到位。要加強監督,研究處理職權交接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的連續性、穩定性、有效性。各承接主體、市有關部門要在《決定》印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的調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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