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今晚報

本報訊(記者馬明)記者從天津海關獲悉,日前,天津郵局海關查獲7件限制出境文物,並移交海關緝私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據瞭解,天津郵局海關在對一件被風控系統布控命中、申報爲“日用品玩具”的出境郵件進行查驗時,發現其機檢圖像顯示爲多種規格金屬和陶瓷製品,與申報品名明顯不符。經開箱查驗,郵件實際內容物爲40件舊銅器、瓷器等,疑似文物。經天津市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鑑定,所查獲物品中,包含宋代銅菩薩像1件、明代蟠虺紋銅鏡1件、17至18世紀文物3件、民國文物2件,共7件。

海關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出境,應當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文物進出境審覈機構審覈。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運送、郵寄、攜帶文物出境,應當向海關申報,海關憑文物出境許可證放行。走私文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走私行爲,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海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

上圖 工作人員查驗物品。

本報記者 周偉攝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