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視點

近日,四川省衛健委發佈通知顯示,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辦法》(下文簡稱《辦法》),將於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辦法》取消了是否結婚的限制,將生育登記的重心轉移到生育意願和生育結果上來,迴歸人口監測及生育服務本位。

這條消息被媒體稱爲“重磅新聞”,而很多網友也對四川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予以點贊,說明其契合民意。其實,此前已有多省出臺類似政策,比如湖南省文件規定,雙方符合結婚登記條件非婚生育的,可在辦理結婚證後進行補登。

而上述新《辦法》中直接在生育登記中取消了結婚限制,決策更大膽,力度也更大,這意味着不管男女雙方是否是合法登記的夫妻,其生育的孩子都可以獲得生育登記服務。

過去之所以將結婚作爲生育登記的先決條件,既是受傳統的“先結婚後生育”觀念的影響,也與當時的人口形勢、計劃生育國策有關。如今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取消結婚限制,正是順應人口發展形勢作出的決策。

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從宏觀層面而言,對提升生育意願有積極推動作用;從微觀層面看,對未婚生育、離婚後生育的人羣能起到實際幫助。

在去年國家衛健委發佈會上,有記者提問:生育津貼的發放有地區提出了結婚證等前置條件,讓一些未結婚但已生育的女性辦理生育津貼可能存在障礙,是否考慮統一消除這些門檻?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回應稱“辦生育津貼不需結婚證”,這對鼓勵生育有積極意義。

由此而言,生育登記也該服務於“人口大局”。也就是說,地方生育政策的制定,既要及時領悟中央關於生育政策的精神實質,也要認清我國人口形勢和當地人口現狀,以便實現改善人口結構等重大目標。

當然,具體到不同地方,面臨的人口結構和生育趨勢不同,相關政策的制定也需因地制宜推進,但及時清理與我國人口形勢不相符的政策,或者建立健全支持“三孩”政策的法律法規,似應成爲全國統一行動。

對此,四川生育登記服務取消結婚限制開了個好頭,而且,使生育登記迴歸人口監測及生育服務本位,也是這項公共服務迴歸本質的應有之義。

□馮海寧(媒體人)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