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宇 通訊員 楊齊 王奉帥)房山法院近日成功執結一起社交平臺賬號過戶案。在一起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案中,法院判決某社交平臺賬號歸女方所有,但執行時,某科技公司依據“用戶服務協議”拒絕辦理。經執行法官釋法析理,該公司最終配合過戶涉訴賬號。據悉,這是民法典正式將虛擬財產納入法律保護範疇後,執結的全市首例社交平臺賬號作爲新型網絡虛擬財產變更權屬的執行案件。

2020年11月,女子徐某和男子楊某經房山法院判決離婚。2022年8月,徐某以離婚後財產分割爲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楊某註冊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某社交平臺賬號進行分割。徐某主張,楊某是該社交平臺賬號的名義註冊人,但自己是實際操作人,已運營維護多年,該社交平臺賬號本身具有商業價值,請求法院將註冊賬號判歸自己所有。經法院調解,雙方同意由楊某將該賬號變更至徐某名下。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前往北京某科技公司辦理賬號過戶,但公司以“用戶服務協議”中規定賬號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讓爲由拒絕辦理。執行法官釋法析理,釋明拒不協助執行的法律後果,將執行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留置送達,要求該公司在限期內將過戶手續辦理完畢。

今年1月16日,該科技公司以註銷賬號原身份信息,由申請執行人重新進行身份信息認證的方式,將涉訴社交平臺賬號變更至徐某名下,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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