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馮賽琪

近日,南京中院在官微上披露,有數百名投資者因某家上市公司涉嫌證券虛假陳述而損失慘重,起訴至南京中院要求上市公司賠償損失。

界面新聞獲悉,該上市公司正是2022年9月被證監會處罰的蘇州勝利精密製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利精密”)。

在南京中院披露的調解案例中,王某索賠金額超兩千萬元。1月17日,南京中院向當事人發出首份“訴前調書”字號民事調解書,確認上市公司應當賠償投資者損失千萬餘元。該糾紛從立案到出具“訴前調書”文號民事調解書僅用時8天就得以妥善解決。

3月9日,勝利精密披露了相關投資者訴訟案件的進展。近日,經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調解和判決,勝利精密與蔡某斌等47名原告達成調解,並於近日收到了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 [(2024)蘇01訴前調書1號]和《民事裁定書》,勝利精密賠償蔡某斌等47名原告損失共計1557.15萬元;各方當事人就本案所涉糾紛一次性處理完畢,再無其他糾葛。

據證監會披露,經查明,勝利精密100%控股的公司智誠光學在2016年至2018年通過虛開主營產品銷售發票、虛假銷售原材料、未及時入賬原材料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虛減營業成本、虛增利潤總額,導致勝利精密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共虛增營業收入4.37億元、虛減營業成本2.23億元,虛增利潤總額6.54億元,存在虛假記載。

上述行爲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了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情形。證監會對勝利精密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並處罰勝利精密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高玉根等責任人。

據悉,截至目前,勝利精密已累計收到534名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爲由對公司提起的民事訴訟案件材料,累計訴訟金額6477.32萬元,前期已有474名投資者與公司達成調解。

據瞭解,“訴前調書”是指案件未進入訴訟程序時,雙方當事人通過調解達成協議,製作訴前調解書時法院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對於“訴前調書”案件,調解成功後需要依法立案出具調解書的,編立“訴前調書”文號,效力同“民初”案號,同樣具有強制執行力。相比於訴訟程序,“訴前調書”既有利於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減少當事人訴訟成本,又能夠提高司法效率,節約司法資源。 

有法律人士向界面新聞解釋,我們之前訴前調解,後面做司法確認,出的是“民特”文書字號,其實就相當於現在出的“民訴前調”,主要是稱呼改變了。現在法院爲了多元綜合治理、緩解辦案壓力規避案件時限,都會選擇讓案件先進入訴前調解。有不少案件會訴前調解成功,這樣也不計入民事案件司法統計。

南京中院表示,證券羣體性糾紛雖然對於投資者主張的上市公司違法事實具有一致性,但作爲個體的投資者,需求各有不同。只有爲投資者選擇最優的訴前糾紛化解模式,才能靈活高效低成本化解糾紛。在訴前調解階段,對於投資者人數衆多、代理人不同、調解方案差異明顯的案件,通過委派特邀調解組織進行調解,能夠充分發揮專業化、規範化、集約化調解優勢,節約當事人訴訟成本和司法資源。而對於投資者人數少、索賠金額大、調解方案明確的案件,通過法院訴前自行組織調解並出具調解書的方式,則可最大程度上便利雙方當事人、提升糾紛化解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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