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年2月1日

事件: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啓動

部門:中國證監會

事項:

證監會就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主要制度規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答記者問

證監會發布關於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前後相關行政許可事項過渡期安排的通知

要點:

近日,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了《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

——公開徵求意見的制度規則

這次公開徵求意見的制度規則包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等證監會規章及配套的規範性文件,涉及註冊制安排、保薦承銷、併購重組等方面。

——改革的重中之重

這次改革的重中之重是上交所、深交所主板。

改革後主板要突出大盤藍籌特色,重點支持業務模式成熟、經營業績穩定、規模較大、具有行業代表性的優質企業。相應的,設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條件,並與科創板、創業板拉開距離。

——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

放管結合是註冊制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總的思路是,加強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在“放”的同時加大“管”的力度,督促各市場主體歸位盡職,營造良好市場生態。

堅守板塊定位,壓實發行人、中介機構、交易所等各層面責任,嚴格審覈,嚴把上市公司質量關。實行註冊制並不意味着放鬆質量要求,不是誰想發就發。

——3個主要措施

本次改革在改進主板交易制度方面的主要措施有:一是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二是優化盤中臨時停牌制度。

三是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納入融資融券標的,優化轉融通機制,擴大融券券源範圍。

——2項制度不變

此次改革對兩項制度未作調整。

一是自新股上市第6個交易日起,日漲跌幅限制繼續保持10%不變。主要考慮是,從實踐經驗看,主板存量股票及新股第6個交易日起波動率相對較低,10%的漲跌幅限制可以滿足絕大部分股票的定價需求。

二是維持主板現行投資者適當性要求不變,對投資者資產、投資經驗等不作限制。

——1個“提醒”

證監會提醒發行人、中介機構等市場主體,證監會和交易所堅持開門搞審覈,全程公開,全程接受監督,不存在“特殊通道”,與市場主體的正常溝通渠道是敞開的,沒有必要請託、找“門路”,更不能搞利益輸送、充當“掮客”。下一步,將建立發行人廉潔承諾機制,深入推進中介機構廉潔從業建設,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讓行賄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1個通知

《關於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前後相關行政許可事項過渡期安排的通知》

其中,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證監會繼續接收主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和併購重組申請。全面實行註冊制前,中國證監會將按現行規定正常推進上述行政許可工作。

全面實行註冊制主要規則發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後,交易所開始受理主板其他企業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併購重組申請。

——三大交易所發文

1日晚間,上交所就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配套業務規則公開徵求意見;深交所就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配套業務規則公開徵求意見;北京證券交易所落實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要求 就修訂審覈相關規則公開徵求意見。

責任編輯:凌辰 SF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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