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精準發現難等突出問題,檢察機關通過大數據智能分析促推相關行政部門依法履職。

2月2日,最高檢發佈大數據賦能未成年人檢察監督典型案例,《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檢察院督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大數據監督案例》入選。

相關案情顯示,2022年5月,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檢察院在辦案中發現,一對夫妻均處於服刑和逮捕在押階段,他們年僅10歲的女兒小月(化名)應當被認定爲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但檢察官上門走訪發現,小月無其他近親屬,僅有小姨不定時送來生活物資。

此後,婺城區人民檢察院立即協助開展資格確認和關愛幫扶工作,相關部門指定小月的小姨爲臨時監護人,並簽訂委託監護協議,將小月納入救助保障範圍,每月發放基本生活補貼,切實保障小月的基本生活。

最高檢介紹,經深入調查瞭解,婺城區人民檢察院發現在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中,受限於執法司法信息不共享的原因,除人工排查和自主申請外,相關部門難以及時掌握孩子父母因涉案被羈押或其他無法履行監護職責的情形。

此後檢察機關會同公安機關、民政部門、司法行政部門、衛健部門、人民法院、殘聯等部門,對常住人口中未成年人和困境兒童、服刑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重殘人員、失蹤人員、死亡人員等數據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篩選出符合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標準但尚未納入救助的未成年人。

同時,檢察機關還聯合公安機關研發“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智慧發現救助”數字化應用場景,通過系統智能運算,首批篩查出28條待覈線索,經人工覈實,確定5人因父母涉案被捕等原因符合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認定條件。

最高檢表示,檢察機關針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精準發現難等突出問題,研發數字化應用場景,協同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門加強工作銜接和信息共享,通過大數據智能分析,及時發現未納入保障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以檢察建議、支持起訴等方式開展監護缺失監督,促推相關行政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切實保障困境兒童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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