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武衛紅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2月8日公佈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提出,支持合作區構建技術創新與轉化中心,創建國家級重大科研平臺,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重要支點。《條例》自3月1日起施行。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明確提出,研究制定合作區條例,爲合作區長遠發展提供製度保障。

《條例》共八章66條,對合作區治理體制、規劃建設與管理、促進產業發展、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推動琴澳一體化發展和法治保障等六個方面作出規定。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餘建紅介紹,《條例》的制定主要體現了三方面特點:一是堅持目標導向,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緊扣《總體方案》設定的目標任務,聚焦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主題主線和琴澳一體化發展目標,着力推動澳人澳資澳企在合作區加快聚集發展,凸顯合作區服務澳門的初心使命。二是堅持問題導向,聚焦解決重點問題。針對合作區掛牌運行一年多來遇到的突出問題,重點明確合作區管理執行機構的職能定位,理順與廣東省、珠海市有關單位之間的權責關係,優化澳資企業在合作區發展的營商環境,完善澳門居民在合作區就業生活的制度保障。三是立足廣東省事權,最大限度放權賦能。落實《總體方案》關於“合作區上升爲廣東省管理”以及“加大賦權力度”的要求,按照“能放盡放、應放盡放”原則,建立放權賦能長效機制,最大限度賦予合作區改革發展自主權。

在支持合作區產業發展方面,圍繞《總體方案》提出的發展科技研發和高端製造產業、中醫藥等澳門品牌工業、文旅會展商貿產業、現代金融產業,《條例》還細化了支持促進四大產業發展的相關內容。

《條例》提出,支持合作區構建技術創新與轉化中心,創建國家級重大科研平臺,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重要支點;支持合作區發展集成電路、電子元器件、新材料、新能源、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生物醫藥產業;支持合作區構建特色微電子產業鏈,建設集成電路先進測試技術和服務平臺,佈局芯片研發和製造項目,建設全球電子元器件集散中心;支持合作區加快發展數字經濟,完善數字基礎設施,建設人工智能協同創新生態,開展智能醫療、智能駕駛等領域應用,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等賦能實體經濟和城市發展,打造下一代互聯網產業集羣;支持合作區建設中醫藥生產基地和創新高地,發展中醫藥服務貿易,建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中國特色的醫藥創新研發與轉化平臺;支持合作區發展休閒養生、康復醫療、健康管理、高端醫療服務等大健康產業。

此外,《條例》還提出,支持合作區發展銀行、證券、保險、私募股權投資等金融業態,支持在合作區創新發展財富管理、債券市場、融資租賃等現代金融業。鼓勵合作區營造與港澳、國際接軌的金融營商環境,探索構建適應合作區高水平開放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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