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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基金即將迎來重磅監管新規。

近日,爲強化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監管,中國證監會聯合中國央行發佈《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監管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

近年來,中國公募基金行業快速發展,整體規模已超27萬億元,投資者數量突破7億。貨幣市場基金作爲現金管理類的普惠金融產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投資成本低等特點,已成爲公募基金的重要品種,積極服務於居民財富管理。同時,個別貨幣市場基金產品規模較大或涉及投資者數量較多,如發生風險易對金融市場產生負面影響,應提出更爲嚴格審慎的監管要求。

《暫行規定》共五章二十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定義及評估條件、標準、程序,有效識別重要貨幣市場基金;二是明確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特別監管要求,增強基金管理人及產品抗風險能力;三是明確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風險防控和處置機制。

何爲重要貨幣市場基金?

《暫行規定》中指出,重要貨幣市場基金是指因基金資產規模較大或投資者人數較多、與其他金融機構或者金融產品關聯性較強,如發生重大風險,可能對資本市場和金融體系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貨幣市場基金。滿足規模大於2000億元或者投資者數量大於5000萬個等條件的貨幣市場基金,應納入評估範圍。證監會對參評產品予以評估,確定最終名單並予以公示。

券商中國記者查詢四季報發現,截至2022年末全市場最新規模超過2000億元的貨幣基金共有2只,分別爲天弘餘額寶貨幣基金和易方達易理財A,規模分別爲6892.74億和2014.39億。

《暫行規定》也給出了多項條件,滿足任一條件都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主動向證監會報告:1、基金資產淨值連續20個交易日超過2000億元;2、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連續20個交易日超過5000萬個;3、中國證監會認定的符合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特徵的其他條件。

證監會將對參評產品予以評估,評估指標包括基金資產淨值、關聯度如基金槓桿比例和槓桿規模、可替代性、複雜性等等,由此確定最終名單並予以公示。

《暫行規定》強調,重要貨幣市場基金不得盲目擴張基金規模。基金管理人應當爲重要貨幣市場基金配置專門的投資、研究、交易、風控、合規、運營、稽覈等崗位人員,相關崗位人員應當具有3年以上相關崗位從業經歷,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基金經理不得少於2人。高管、基金經理等相關人員的考覈評價、薪酬激勵等不得直接或者間接與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規模相掛鉤。

在具體的投資運作指標上,《暫行規定》在加強流動性管理方面更爲嚴格,要求重要貨幣市場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5%,投資於具有基金託管人資格的同一商業銀行發行的金融工具佔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不得超過15%,投資組合的平均剩餘期限不得超過90天,投資組合的槓桿比例不得超過110%等。

此外,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每月從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管理費、託管費中計提的風險準備金比例不得低於20%。

爲資管行業平穩發展保駕護航

《暫行規定》從經營理念、風險管理、人員及系統配置、投資比例、交易行爲、規模控制、申贖管理、銷售行爲、風險準備金計提等方面,對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託管人和銷售機構提出了更爲嚴格審慎的要求。據悉,《暫行規定》將從今年5月16日起正式施行。

對於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風險防控和處置機制包括:要求基金管理人及相關市場主體應當制定合理有效的風險應對預案,提前對風險處置事項做出安排。規定證監會會同人民銀行等相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明確重大風險情形下的風險處置機制。規定不同風險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自有資金、風險準備金、主要股東等風險處置資金來源。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指導各行業機構認真落實《暫行規定》,會同央行持續做好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產品的日常監管和風險監測工作,切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促進相關產品平穩健康發展。

博時基金固定收益投資二部總監魏楨告訴券商中國記者,此次發佈暫行規定:

一是宏觀維控,規範貨幣基金管理有助於控制成本估值法產品的增長上限。從行業發展趨勢看,從公募貨基、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到成本攤餘發債基這一類成本法的產品線發展來看,剛兌型產品向淨值型產品轉化是必然趨勢。在這一過程中,監管對於成本法估值的產品形態存在規模上限約束。這是資管行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必然趨勢。

二是中觀維穩,綜合平臺管控與風險準備金的約束,單家頭部基金公司的貨基規模有一定的瓶頸約束。

三是微觀維序,貨幣基金收益主要是受市場整體利率水平與主動管理能力影響,風控比例的限制要求不是影響收益率的主導因素。

四是展望維安,本次對貨幣基金這類重要普惠金融產品的補丁式規範文件,符合資管產品向淨值化與市場化發展的趨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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