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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上线以来共接到66139条股民维权单,2月平台律师接单量近270单。公开资料显示,2月共有5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及3家上市公司被处罚。具体来看,2月被立案调查的公司有奥联电子、卓锦股份、金力泰、华控赛格、ST三圣。行政处罚方面,ST科林、国投中鲁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ST中捷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索赔全面启动。

5家上市公司被立案

2月,共有5家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具体来看,金力泰、卓锦股份、华控赛格、ST三圣及奥联电子相继于2月公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被调查原因均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2月3日,金力泰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律师提示投资者,金力泰案的索赔条件为:2023年2月4日前买入金力泰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3年2月4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金力泰维权入口)

同日,卓锦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告内并未披露具体的信披违法违规问题。但此前,卓锦股份就曾因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律师表示,卓锦股份案的索赔条件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0月30日期间买入卓锦股份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2年10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卓锦股份维权入口)

2月6日晚间,华控赛格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在证监会立案之前,华控赛格也因信披问题被深交所点名批评过。2022年12月27日,因华控赛格未对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深交所决定对公司及两名时任董高进行通报批评。律师表示,华控赛格案的索赔条件为:2023年2月7日前买入华控赛格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3年2月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华控赛格维权入口)

2月7日,ST三圣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潘先文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予以立案调查。在此之前,ST三圣曾披露,潘先文的关联方对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律师提醒投资者,ST三圣索赔条件为:在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买入ST三圣股票,并在2022年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预登记;在2023年2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ST三圣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预登记。(ST三圣维权入口)

2月23日晚间,深陷“打假门”风波的奥联电子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月21日至2月22日,因钙钛矿业务合作方胥明军履历问题,奥联电子遭钙钛矿行业公司连环“打假”,被质疑公告内容失实。受“履历造假门”事件影响,奥联电子的股价持续下跌,从2月21日至2月27日收盘,公司股价下挫45.1%,近乎腰斩。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以及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在2022年12月9日到到2023年2月21日之间买入奥联电子股票,并且在2023年2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奥联电子维权入口)

3家上市公司收罚单

2月,共有2家上市公司调查完毕,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为ST科林、国投中鲁,1家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月12日晚,ST科林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杜简丞、李根旺、张曼奚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日杜简丞、李根旺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市场禁入决定书》。江苏证监局认定,ST科林通过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构成违法情形。值得一提的是,ST科林目前还面临着终止上市的风险。(ST科林维权入口)

2月22日,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2023年2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1号)”。浙江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周海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ST中捷维权入口)

2月24日晚,国投中鲁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总经理张继明、时任董事会秘书金晶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的罚款。(国投中鲁维权入口)

部分金刚玻璃投资者索赔再获胜诉 

庭审进展方面,博世科股票索赔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ST浩源股票索赔首批案件在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金花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一审方面,日前,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海越能源股票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投资者胜诉。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判决昊华能源首批投资者胜诉,昊华能源构成虚假陈述行为,应对投资者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期下达了ST摩登索赔案件一审判决书,投资者获得胜诉。后续预计该公司会提起上诉,案件要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下达后才能尘埃落定。

部分中毅达投资者起诉中毅达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被告在虚假陈述三日一价以及系统风险等问题上存在争议。中毅达投资者索赔案的系列案此前已经在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定比例的胜诉,后中毅达提起上诉,二审已经开庭,目前二审尚未判决。

值得关注的是,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代理的金刚玻璃投资者诉上市公司金刚光伏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出现进展,其中4位投资者再次收到了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决金刚光伏向四位投资者赔付一百五十余万元,对于金刚光伏是否会上诉到二审还需要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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