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證券時報·e公司

證券時報e公司訊,商務部發布公告,自2023年3月20日起,對原產於韓國、日本和南非的進口甲基異丁基(甲)酮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複審調查。在反傾銷措施期終複審調查期間,對原產於韓國、日本和南非的進口甲基異丁基(甲)酮繼續按照商務部2018年第27號公告公佈的徵稅產品範圍和稅率徵收反傾銷稅。目前韓國公司稅率爲18.5%-32.3%,日本公司稅率爲45.0%-190.4%,南非公司稅率爲15.9%-34.1%。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