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頭過去了,死灰復燃?

在李鐵、陳戌源雙雙落馬後,中國足壇反腐掃黑仍在繼續。

相關信息稱,3月17日,多名中超中甲球員被警方帶走,這一次,涉及的是球員賭球踢假球的違法行爲。

中國新聞週刊瞭解到,本次專案組的大規模行動,是源自警方查獲賭球團隊後獲取的線索,與此前的李鐵專案組並無關聯。

據悉,被帶走的職業球員既包括現役球員和包括退役球員,不乏前國家隊成員。

近半年來席捲中國足壇的反腐行動,呈現出雙管齊下的態勢,一方面紀檢監察系統對李鐵、劉奕、陳戌源在行業管理中的貪腐行爲進行查辦;另一方面則是公安系統以抓獲的賭球莊家爲線索突破,調查偵破賭球、假球案件。

“中超全是假球”

春節後,山東泰山足球俱樂部運動員吳興涵的一樁婚外情醜聞引發了坊間的關注。

風波中,疑似吳興涵和某女子的微信對話截圖被曝光,吳興涵在對話中表示:“現在中超全是假球”“一場球就能賺30至40萬”“掙錢老快了”。

對話截圖一經曝光,令這個桃色醜聞瞬間變了味道。

據悉該女子還掌握到了部分運動員踢假球、賭球的證據,並統一放至檢舉材料中遞交給了相關部門。

中國新聞週刊瞭解到,至今並無證據顯示,此次多名職業運動員涉及賭球被帶走調查與該女子檢舉有關。

去年8月,中國足協、中足聯籌備通過線上方式召集中超、中甲、中乙聯賽各俱樂部負責人舉行了一次有關維護賽風賽紀、打擊足壇醜惡現象的專題工作會議。

會上,中國足協表示,協會已接到有關部分俱樂部參與賭球的舉報,協會爲此成立專題工作小組,將與公安部門攜手展開調查,共同打擊足壇賭球違法犯罪活動。

會議中,足協向各支俱樂部提出警告,賭球現象並沒有在中國(足球)賽場上絕跡,各俱樂部須好自爲之,不得觸碰規則、紀律、法律的底線。

今年3月12日,國家體育總局局長高志丹在“部長通道”中受訪表示,“最近一段時期以來,針對足球領域出現的嚴重問題,我們一直在深刻反思研究解決辦法和途徑,準備從思想教育、作風建設、深化改革、抓好當前工作等方面系統施治。”

“堅決打擊、嚴厲懲處足球和其他領域的腐敗和‘假賭黑’問題,全面修復、重構‘三大球’健康持續發展的良好生態。”高志丹說。

中國新聞週刊梳理發現,此次涉及賭球的大面積抓捕中,涉及多支中超、中甲俱樂部的多名運動員,甚至還包括已經退役的運動員和足球評論員。

但仍然沒有證據表明,這些涉及賭球的運動員的俱樂部有明確操縱比賽的情況發生。

值得一提的是,3月18日,山東泰山隊大部分隊員在上海進行拉練,並與大連人俱樂部進行了一場熱身賽。而曾在風波中心的吳興涵迴歸訓練場,和留守在濟南的部分教練員和運動員參與了合練。

相關足球從業者對中國新聞週刊表示,和一般的賭博不同,職業球員參與賭球的隱蔽性較高,僅憑几場球發揮時常很難判定其參與賭球,此次公安機關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是通過落網莊家提供證據和線索,才最終對相關參與者進行處理。

據悉,山東泰山足球俱樂部某運動員,不僅自己參與賭球,還是賭球中的組織者,直接參與賭球分工和分錢。

“天天在一起訓練,一眼就看出來了”

在大批球員被公安機關帶走調查後,有足球媒體人表示,部分球員在賭球產業鏈中充當了中間人的角色,自己不必出場也能操縱比賽。

“通常安排好一場球的比分,關鍵是溝通好門將和中後衛,這也是目前很多門將、中衛被調查的原因,組織者爲什麼是幾個知名中場球員?因爲他們在裏頭起到的是中間人的作用,直接溝通莊家(或者自己就是小莊),然後到隊裏勸說隊友配合。”前述足球媒體人公開表示。

“找過我,但是我拒絕了,之後就不再找我了。”一位前中超足球俱樂部首發門將對中國新聞週刊表示。

該球員介紹稱,“一般來說賭球不會只涉及一名球員,因爲一個人對比賽的影響太小,莊家會傾向選擇陣容‘中軸線’的球員下手。”

“門將、中後衛、中場以及鋒線球員都會成爲莊家選擇的目標,想要最終操縱比賽的結果,不可能是一個球員就能完成的,即便是門將,也不可能獨自操縱比賽。”該球員對中國新聞週刊表示。

“賭球,並不是這一兩年來突然出現的,而是在職業化聯賽過程中始終存在的,作爲運動員,長期和隊友在一起訓練,對於每一名隊友的能力、技術特點、比賽風格都有比較清楚和深刻的認識,誰要是賭球了,在場上隊友一眼就能看出來。”該球員說。

職業球員不僅可以看出來隊友的表現“失常”,也可以看出來對手的表現“失常

“一些運動員,在我看來是國內高水平的運動員,但卻在球場上出現一些非常低級的錯誤,我之所以用‘錯誤’而不是‘失誤’來形容,是因爲在職業運動員看來,太離譜了。”

“但看出來了又能怎麼樣?在不知道後面到底牽扯誰的情況下,怎麼舉報?告誰去?怎麼拿到證據?”該球員反問中國新聞週刊。

“作爲一名職業足球運動員,我太清楚賭球會讓比賽變成什麼樣了,會讓其他努力訓練的運動員和教練員們的努力全部付諸東流。”

坊間有觀點認爲,中國職業足球運動員大面積參與賭球,與金元足球“退火”後,工資待遇得不到保障有關。

“足球運動員們在失去高薪後,轉而投向賭博。”

“拿不到工資和去違法犯罪是兩個事情,雖然在這幾年不少俱樂部都出現過財政困難,部分運動員生活也確實出現過障礙和壓力,但這和參與賭球和踢假球,是兩碼事。”前述受訪足球運動員對中國新聞週刊表示。

“因爲沒錢,就可以上街搶劫麼?職業運動員給賭博找藉口,這在我看來是非常荒唐的,討薪有很多渠道,最不濟還可以打官司,可是賭博就完全是另外的事了。”

事實上,據中國新聞週刊瞭解,此次公安機關帶走的大部分球員所在的俱樂部,並未出現過大規模欠薪的問題,甚至有的俱樂部,曾公開表示從不拖欠球員的薪水。

拿前國足主帥李鐵舉例,無論是在河北還是在武漢擔任主教練期間,其薪水都頗爲豐厚,擔任國家隊主帥後,年薪也超過300萬元人民幣,但依然沒有影響其涉及賭球。

可見,“金元足球”固然存在很多問題,但並不一定是賭博的誘因,而“高薪養廉”在賭球面前也不值一提。

抓得好,請堅持

在本次公安機關的抓賭行動出現後,不少球迷在社交媒體上表示抓得好,中國足球的確到了刮骨療毒的節點,應該再加大力度,爭取拽出蘿蔔帶出泥。

通過梳理多年來涉及中國足球的假賭黑的案件來看,中國足球出現的問題,並不是抓得不夠狠,不夠徹底的問題,而是不夠持久的問題。

早在十多年前,中國足壇就經歷過一次反賭掃黑風暴,糾查出一批假賭結合的比賽,上百名足球業內人士受到牽連,最終被法院判刑的幾十人,涵蓋足球領域的各個方面,既有足協的官員也有俱樂部的投資人、管理者、教練員,既有裁判也有球員,還有球員的經紀人。

而在那次風暴中,瀋陽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申思、祁宏、江津、李明(小),申思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另外3人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4人均被處罰金50萬元,並沒收800萬非法所得。

當時,4人所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涉案比賽爲2003賽季甲A聯賽最後一輪上海申花與天津泰達的比賽。據公訴人稱,時任泰達總經理張義峯通過中間人以共800萬的賄金將4人買通,要求4人在比賽中放水。

2013年2月,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五條、第七十條、第四十九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終身禁止申思、祁宏、江津、李明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

中國新聞週刊瞭解到,在那次風暴後,不少俱樂部採用瞭如沒收手機、筆記本電腦等非人性化的方式,試圖通過減少球員和外界的聯繫來避免違法違紀行爲發生。

但這樣的管理方式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在短時間激化了運動員和俱樂部之間的矛盾,以至於對訓練和比賽都產生了影響。

時至今日,仍有部分中國職業足球俱樂部管理者對中國新聞週刊表示,想要僅僅通過俱樂部管理和足協紀律委員會的監督來完全杜絕賭球行爲的發生,是不現實的。

在不少足球業內人士看來,賭球以其高隱蔽性的特點,在取證方面並不容易。只有公安機關、足協、俱樂部能高度統一協調配合,並且根據賭球的特點,設置具有可操作性的觸發機制,或許才能真正地見到效果。

2011年,時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黨委書記的韋迪曾提出過成立打擊假賭黑的監管委員會的想法。

韋迪曾公開表示,“在掃賭反黑風暴下,我們不敢保證幾年後,假賭黑就能夠徹底消失。當風聲過後,有些俱樂部遇到生存困難,難免會想一些非正常的辦法,導致假賭黑再度滋生。試想一下,假賭黑問題如果再嚴重了,讓整個聯賽停止整頓的可能性都有,因此我們必須有更加合適的監管辦法。”

在韋迪當年看來,“對於中國足協來說,賭、假球的證據很難掌握,就連公安部門在查找證據的時候也非常困難。監管委員會可不必被證據困擾,只要共同認定比賽爲非正常比賽,就可以做出處罰。”

遺憾的是,十幾年過去了,人們還是沒能看到韋迪口中的那個監管委員會成立,但他口中的“假賭黑”卻真的又來了。

與十幾年前相比,本次中國足壇的打擊賭球假球的力度可謂是空前的,但怕就怕,力度上來了,狠抓一波;風頭過去了,死灰復燃。

作者:胡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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