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3月29日電(記者何磊靜)記者29日從江蘇省民政廳獲悉,新修訂的《江蘇省公墓管理辦法》將於今年4月1日起施行,將進一步加大公益性公墓供給,推進節地生態安葬,更好保障“逝有所安”。

該辦法明確,公墓分爲公益性公墓和經營性公墓,要擴大公益性公墓供給,將公益性公墓從之前限定在農村地區擴大到城市範圍;公益性公墓根據服務逝者的區域範圍由縣(市、區)、設區的市民政部門審批,經營性公墓由設區的市民政部門審批並報省民政部門備案。

辦法規定,要推進節地生態安葬,獨立墓位佔地面積不超過0.5平方米,合葬墓位佔地面積不超過0.8平方米。公益性公墓應當使用臥式墓碑。倡導經營性公墓使用臥式墓碑,規定經營性公墓使用豎式墓碑的,最高不得超出地面一米。

在費用方面,辦法明確,公益性公墓墓葬費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經營性公墓墓葬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在公墓內安葬骨灰,公墓單位應當與辦理人簽訂骨灰安葬合同,明確墓葬費、管理費、墓位使用期限以及其他權利義務。

此外,該辦法對祭掃服務進行了專門規定。江蘇省內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傳統祭掃節日服務保障,做好衛生防疫、錯峯限流、交通疏導、火源管控、祭祀用品管理等工作。公墓單位應當提供高效便捷的祭掃服務,倡導文明、低碳、安全祭掃,推廣集體共祭、敬獻鮮花、網上祭掃等祭掃方式。

(本文來自於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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