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人們大多隻有一個姓名,就是父親的姓氏,再加上父母或家中長輩取的名字,共同組成了一個人的姓名。此外,有的人還會有小名,不過只限於家中稱呼,一般不會主動告知外人。

但我們知道,古人大多不止一個名字,除了基本的姓名,他們還會另取“字”、“號”。

例如李白,字太白,號青蓮居士,又號“謫仙人”。

爲什麼古人要取這麼多名、字、號?有什麼講究嗎?

姓氏、名字、號涵義

首先,我們要知道,在中國古代,姓、氏、名、字是四種截然不同的東西,比如我國古代著名謀士姜子牙,就是姜姓,呂氏,名尚,字子牙。

而姓氏與名字是直到近代才合併爲兩個單元的。那該如何區分古人的姓與氏、名與字?

01

姓的歷史比氏悠久許多,最早可以追溯到上古時期的母系社會,代表着一種血緣關係。

當時,每個部族都有着共同的女祖先。那時繁衍後代的方式與今天不同,成年女子只需留在本部族,其他部族的同輩男子要前來女子的部族,與女子生育後代。

在這種社會關係中,子女往往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因此都是隨母取姓。

02

後來隨着人口繁衍擴大,爲了更好地管理,各部族就分出了不同的支系,每個支系會爲自己設立另外的稱號,這就是氏的來源。

氏的來源多樣,有的源自祖先的職業,如巫、陶等。有的源自祖先的稱號,如軒轅。有的取自封地之名,如晉國時期大臣趙盾的弟弟趙括,被分封到屏地後,又將分封地作了自己新的氏,因此他就是贏姓,屏氏。

先秦時期,只有貴族纔會有完整的姓、氏,普通百姓是沒有的。例如《通志·氏族略序》中提到“貴者有氏,賤者有名無氏”。

戰國以後,禮崩樂壞,姓氏文化逐漸沒落,上古時期的姓逐漸消失,氏成爲了人們今天使用的“姓”。

姓與氏逐漸合併統一。

03

名,一般指人的姓名或單指名。

“始生三月而始加名,故云幼名”,意思是人在剛出生的時候無名無字,出生三個月後由父母命名,供長輩呼喚,這就是幼名。

04

字,也叫表字,別名,是由自己取的。爲了避諱直呼人名,纔有了字的出現。

如果說“名”是爲了分別彼此,那麼“字”就帶有了一種社會責任和社會等級的體現。

社會責任是說取了字,就說明這個人已經長大成人,可以步入社會承擔責任了。

在古代,男子的成人禮在二十歲,叫冠禮。女子的成人禮在十五歲,叫及笄。男女只有行成人禮後,才能取字。

古代有個詞叫“待字閨中”,意思就是說女子還沒滿十五歲,沒到取“字”的年紀,不能出嫁。

社會等級是說,一個人的名不能隨意稱呼,只有君王,父親,長輩等尊者可以稱其名,其他平輩、晚輩只能稱呼字。

《禮記·士冠禮》中這樣解釋:“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稱名,他人則稱字也。

字的起法有很多,一般遵循對名的進一步解釋、意義的進一步提升、名的含義過高進行降調等方法。

例如,顏回,名回,字子淵,“回”與“淵”就同義。韓愈,字退之,“愈”有勝過,好過的涵義,“退之”就是對“愈”的謙虛之語。

其實,字的產生是出於尊崇長輩顯貴的倫理需要。而現在的我們“有名無字”也恰恰是因爲傳統的尊卑秩序被完全否定,以明尊卑爲主要功能的“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本依據。

05

號又叫別號、表號。這裏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字號(自號),也就是自己再給自己取個號。當字已經不足以表達自我時,古人就會再取一個號來抒發自己特定時期的志趣或情感。一個人可以有很多號、別號,起什麼,起多少,都沒有要求。

所謂“名以正體,字以表德,號以寓懷。”此三者包含着一個人的全部品格,是文化意蘊、生活情懷的體現,所以古人在取名、字、號時如此講究也就不足爲奇了。

例如蘇軾,字子瞻,號東坡居士。東坡居士就是蘇軾被貶時,自己給自己取的號,以抒發其超然物外的心境與志趣。

陶淵明號“五柳先生”,因宅邊有五柳樹,而且陶淵明性愛田園,以樹爲號,也能體現他這種淡泊天然之情。

第二種是諡號,是死後別人爲自己取的號。

諡號只有古代帝王、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等身份尊貴之人才會配有,朝廷會根據他們的生平行爲給予一種稱號以褒貶善惡。

例如,岳飛冤獄平反後,被追贈了諡號“武穆”,這就是美諡。秦檜的諡號爲“繆醜”,則是一種惡諡。

名、字、號傳統用法

晚輩對長輩,自稱只能用“名”,不能用“字”、“號”。稱呼對方只能用“字”、“號”,不能直呼其名,否則就是一種冒犯。

長輩對晚輩,如果是有直接親屬血緣關係的,可直呼其名。如果沒有親屬關係,是上下級關係,道義上可以直呼名,但一般都是叫對方的“字”、“號”,表示尊敬與認可。

例如劉備從未直呼諸葛亮全名,而是常以“軍師”相稱。

由此可見,一個小小的名字,暗含了許多深意,對一個人的稱呼也有許多學問。

今天的我們雖然取消了“字”、“號”等形式,但如何稱呼對方,稱呼是否得體,仍然需要注意。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姓氏”和“名字”的演變,是華夏民族不斷繁衍生息的寫照!而如何爲子女取名,如何稱呼對方,也值得我們研究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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