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來錢快?投資理財快。什麼騙得狠?網絡詐騙狠。而這兩者相結合,就變成了當前衆多不法分子的謀財手段。

近日,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青浦檢察院)公佈一例非法經營證券案,陸某利用抖音、快手等短視頻平臺,開展證券投資股票分析類直播,在網絡上打造聚焦黑馬股的“主力七哥”人設圈粉後,收取500元至99999元不等的會員費或課程費,甚至還開闢副業,推出了售價高達2萬元一斤的茶葉,非法獲利1200萬餘元,涉案被害人近千人。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青浦檢察院)以非法經營罪提起公訴,法院判處陸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50萬元。

“主力七哥”人設:萬里挑一的

“領悟第七感”

2021年初,對股票投資懷有興趣的小宋在瀏覽抖音號的時候,發現一名男子陸某正在直播講授選股訣竅。他點進去聽了一會兒,覺得陸某講得頗有道理,而且言語間透露着“我的選股薦股能力都極強,是少有的大神級別人物”的意思。但每講到關鍵處,陸某總是含而不露,暗示觀衆可以聯繫自己的團隊瞭解更多詳情。

小宋在連着看了幾天直播後心中癢癢,私聊聯繫上了這位“股神”的私人助理。助理熱情接待了他,並介紹稱:“我們‘股神’具有萬里挑一的‘領悟第七感’,因此業內尊稱他爲‘主力七哥’。他具有超強的主力思維,能夠對股票財經的相關信息進行定向分析,聚焦具有超強潛力的‘黑馬股’。”

小宋被深深吸引。經瞭解,必須繳納會費才能進入專屬課堂聽課,會費少則500元,多至數萬元不等。繳納會費的多少界定了會員的等級,也限定了能夠從“股神”那邊獲取多少牛股的信息。小宋立即充值2000元,輕鬆獲得“中級會員”身份,獲得資格進入“股神”專屬培訓課堂。

繳納近20萬元獲“股神私家弟子”稱號

進羣后,小宋上了兩次課這才發現他繳的2000元根本微不足道。“股神”將慕名而來的人羣劃分爲多類檔次,500至1萬元只能在他的分享羣內停留一個月,1萬元以上才能夠進入“實戰羣”,與股神直接交流。繳納2萬元以上,就可以進入“精英班”,但也只能短暫地停留幾個月。

只有死心塌地信服“股神”的人,才能以“真誠”及99999元入會費進入“弟子班”,“股神”會一對一溝通。這也並不是終點,“股神”還推出了售價高達2萬元一斤的茶葉,購買數量不限,雖然會真實發貨相應重量的茶葉,實際上卻是獲得傳授的敲門磚。

小宋求財心切,在短短數月內繳納多筆款項,累計近20萬元,獲得“股神私家弟子”稱號,在一衆弟子中遙遙領先。“股神”也“傾囊相授”,將獨家課程和覆盤報告分次交給小宋,並告訴他自己實戰演練的經驗。令小宋費解的是,自己明明學習得很認真,但股市上的收益卻仍入不敷出。

“股神”獲刑五年六個月

2022年7月,小宋最終在家人朋友勸解下幡然醒悟。此時,“股神”的騙局也已無法再長久支撐,衆多“信徒”最終選擇聯手報案。

2022年7月4日,青浦區公安民警於陸某家中將其抓獲。青浦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發現,這是一起涉案被害人衆多、金額巨大的非法經營案。

陸某聲稱自己“只是借用公司名義來售賣茶葉”。在承辦檢察官將其公司鉅額流水賬目證據展示在他面前後,他又狡辯稱:“那些都是客戶想和我交朋友才送的錢。他們是認可我的人品和投資理念,喜歡我幽默搞笑的風格,所以給我送禮金。”

檢察官早已有準備,通過事先與數十名被害人電話溝通,同時對陸某公司內十餘名員工逐一訊問,瞭解了公司內部提成比例及作案手法。

數十份被害人的敘述筆錄及陸某爲擴大斂財範圍而陸續招聘的10餘名員工(均另案處理)的供述,包含了陸某所作出的對於會員等級劃分、員工的職務分配、網絡引流方式、視頻推廣及直播維護手段、個人身份打造等一系列作案手段,陸某再也無法爲自身犯罪行爲狡辯,最終認罪認罰。

陸某2021年起組織、策劃,聘用十餘人進行引流、發展客戶、剪輯視頻、收取費用,利用抖音、快手等短視頻平臺,對外開展證券投資股票分析類直播,圈粉後收取高額會員費或課程費。經審計,陸某及其業務團隊共非法獲利1200萬餘元,最終退出違法所得233萬元。

檢察機關對陸某依法提起公訴,建議法院判處陸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近日,法院全部採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並判處繼續追繳陸某剩餘違法所得。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檢察官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5條第三項之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行爲,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投資理財逐漸成爲人們管理自身錢財的一種良好方式,然而在投資者對自身理財知識進行進修的同時,犯罪者的罪惡之手也正在悄悄伸向這些錢袋子。網絡投資理財有風險,而陌生人所謂的“理財課程、內部渠道、會費繳納”,也不可輕易信任。天上不會掉餡餅,投資者還是應當在官方、正規投資理財平臺獲取信息,通過自身理解及分析判斷市場規則,不可輕易信任所謂的“股神”。

編輯: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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