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海一位短視頻博主發佈了一段在淄博喫燒烤的視頻,在其中一家燒烤店詢問時,店員以當天就剩500元食材爲由要求博主打包購買,該博主認爲自己遭遇“強制消費”,這段視頻也引來網友關注。5月20日上午,店方回應上游新聞(報料郵箱[email protected])記者稱,只是想打包銷售當天最後一點食材,並沒有要求顧客非買不可。博主告訴記者,並不認可店家的解釋,自己雖然未進行投訴,但店家這一行爲確實存在捆綁銷售。

近期,山東淄博燒烤持續火爆。5月7日,上海的陳先生帶着母親也來到淄博打卡。視頻顯示,當晚9點半左右,陳先生母子抵達了聚集了“牧羊村”燒烤店等網紅店集中的淺海市場,不過詢問了多家燒烤店,得到了回覆都是“沒有肉了”。

在其中一家燒烤店詢問時,一位正在對照菜單計算當天剩餘菜品的店內工作人員表示,“剩這些東西你倆喫足夠了”,菜品包括小龍蝦、羊排、肉串等,計算器上顯示的總價爲501元。

陳先生表示自己不喫麻辣龍蝦時,這位工作人員表示,“你不喫我沒法弄,我得把這些東西一桌帶走。”

陳先生再次表達了自己不喫麻辣龍蝦後,工作人員表示,“那你就再上別人家看看。”在走出店門後,陳先生表示,“真的是強制消費啊,一定要我全買下來。”

“我當然是有點生氣的,但沒有去表達,我不想有任何的爭執。”20日上午,陳先生告訴上游新聞記者,“當時我們已經很累,也挺餓的,一家店一家店找喫的東西就找了二三十分鐘,我媽媽也是將近70歲的人。對於價格我並沒有不接受,只是裏面有東西我是不喫的,結果店家還要強制性讓你去選擇一些你不愛喫的東西。”

20日上午,上游新聞記者也聯繫上了這家燒烤店的合夥人之一李女士,“我剛起來,剛剛看到這個視頻,最近我們都是凌晨四五點鐘才睡覺。”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在五一期間,這家燒烤店和牧羊村、焱煊居、王老三、7098燒烤等淺海市場網紅店鋪等進行了輪休,分別休業一天,當時就曾引來網友熱議。

對於陳先生視頻中拍攝的情況,李女士表示,“我們的貨天天備的,就是保持那麼多,得保持新鮮食材,因爲他來得很晚了,最後就剩那麼多東西了。我們也沒有說強制消費,也沒有說非得把東西到最後都賣給你。”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在視頻展示的菜單中,30元20串的五花肉還剩24串,30元10串的鮮羊肉還剩16串,40元20串的雞胗還剩17串,最貴的菜品爲麻辣龍蝦,128一份。

那爲何顧客明確提出不要麻辣龍蝦仍要打包銷售?李女士解釋,“我剩不了東西,剩的一份兩份,你選完之後我沒法賣了。如果下一桌人多,來四五個人的話,人家就不夠喫了。”

聽到店家的解釋,陳先生表示不能接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裏有明確規定,不能捆綁銷售或者是違背消費者意願。比如在你餓的時候跑到一家餐館,然後他說‘先生,我們現在還有500塊錢的食材,你要不要全部拿走,不行的話你就換別家’,你能接受嗎?”

“你選擇了這個行業,就應該去尊重這個行業。你賺錢了,淄博也火了,就要去維護這樣的一個市場,不能侵犯最基本的消費權益。”陳先生表示。

陳先生表示當晚就遇到了一家燒烤店有這樣“捆綁銷售”的情況,自己也沒有在黑淄博,旅遊全程還是挺愉快的,“我只是分享了一下對於淄博的感受和經歷,而且我和媽媽那天晚上最後也喫到了燒烤,我也會繼續更新下一集的視頻。”

對於捆綁銷售的質疑,李女士稱自己是出了一個套餐,“正好這麼多食材,我們賣完就閉店了,也沒有說顧客進了店就必須把這些東西買掉,我們也會遇到外地幾百幾千公里趕來的遊客,在肉確實不全的情況下,遊客也會告訴我們有什麼就上什麼。”

在評論中有部分網友對老闆的做法表示理解,但大部分網友認爲,商家明顯是想等一桌可以包圓剩下食材的客人,做法確有不妥,也有山東網友建議陳先生撥打12345、12315進行投訴。對此陳先生回應:“其實沒有多大事,我不想去打,太麻煩了。”

4月15日,也有遊客在網上爆料在淄博八大局燒烤城遭遇強制消費特定烤串,稱老闆以顧客太多、食材短缺爲由,不讓遊客自主點單。4月17日,淄博八大局燒烤城相關負責人回應稱,發生糾紛系一場誤會,當地有關部門已進行了教育和協調。

燒烤城老闆回應稱,當晚客流量已經遠遠超過店鋪所能接待的客量,於是關閉了自主下單的點餐系統,不準備接單,但考慮到消費者開車幾百公里特意趕來,因此決定接待,“他們進店前我們已經溝通過了,說明白了店裏食材不夠了,所以才只能有什麼做什麼,這樣來上菜。”對於以食材不足爲由強制消費的說法,店家表示,正常情況下不會這樣上菜,會盡量滿足顧客自行選菜需求。

北京大成(重慶)律師事務所的聶煒昌律師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爲處罰辦法》第十二條也規定,經營者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對不接受其不合理條件的消費者拒絕提供相應商品或者服務,或者提高收費標準。”對於違反規定的經營者,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單處或者並處警告,違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上游新聞記者 湯皓

編輯:鄒渝

責編:王蓉

審覈:馮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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