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商報

重慶江北,在一棟繁華的金融中心25層,此起彼伏接打電話的聲音讓路過門口的人們抬眼駐足,這是一家專門爲用戶提供債務重組業務的公司,面向全國展業。公司職員瀟瀟(化名)每天都要通過線上、線下渠道接待前來諮詢的金融消費者。

“我逾期了,怎麼辦?”“你們能幫忙協商?”……聽到這些描述,瀟瀟知道“有生意上門了”,隨後她便嫺熟地以法務身份向金融消費者介紹銀行債務重組的操作流程。如今,這樣的公司很多,以債務重組、逾期、停止催收爲關鍵詞均能搜索找到,引得金融消費者眼花繚亂。但這樣的方式真的靠譜嗎?銀行債務重組究竟是一棵救命稻草還是溫柔一刀?

“上岸”

“我的生活過成了一團亂麻……”程爲(化名)最近的日子並不輕鬆,超前消費引發的債務危機將他壓得喘不過氣,和銀行幾度協商未果後,他打算尋找另一種方式幫助自己“上岸”。

2022年下半年,初入職場的程爲做了一名地產銷售,由於接觸的都是有經濟實力的客戶,他的虛榮心也被放大。“走上工作崗位不久,我就申請了不同銀行的信用卡,剛開始還能週轉,但隨着自己消費水平越來越高,信用卡已經不能滿足我的日常需求,便開始嘗試向銀行貸款,慢慢的‘雪球’越滾越大,現在靠自己的收入已經無法償還了。”程爲回憶稱。

“逾期了該怎麼辦?”“接到銀行催收電話如何處理?”“怎麼和家裏交待”,焦灼之際,程爲發現了一類名爲銀行債務處理的業務方式。程爲好像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趕忙前往諮詢。

同程爲一樣,如今,通過信用卡、消費貸購買自己想要的商品,是年輕人“花未來的錢實現現在夢想”的一種方式,超前消費誘發“人生透支”,逾期無法還款的案例已非常普遍。巨大的市場需求也讓不少人抓住了商機,他們通常自詡爲法務,號稱可以爲金融消費者提供債務結清、債務分期、債務延期、債務託管等各類服務。

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銀行債務重組覆蓋人羣主要有四大類。第一類爲有一次性還款能力的客戶,例如在逾期半年後,客戶有能力一次性還清欠款,但不想支出違約金等費用,這時法務會通過和銀行協商減免客戶的罰息;第二類爲無一次性還款能力但有穩定分期還款能力的客戶,法務協助客戶與銀行進行協商二次分期,停息掛賬,減免超額的利息違約金。

第三類爲短時間沒有還款能力、1-2年後可以一次性結清的客戶,法務幫助這些客戶與銀行進行協商延期還款,延期6個月至3年後一次性結清,減免利息違約金;第四類爲短時間沒有還款能力,也不確定什麼時候能還款,擔心銀行催收和訴訟的客戶,法務主要協助客戶保持與各銀行的聯繫,表達客戶還款意願,同時處理違規催收,防止訴訟。

不同類別的客戶,法務會出具不同的債務處理方案。瀟瀟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只要找到一個正確的還款方式,‘上岸’都是非常快的,我們可以幫您把債務拉長1-3年,目前這樣的公司很多,我們出具的方案比其他公司更具有優勢,先把您的債務列出來,提供最優建議,只會讓您越還越少”。

北京商報記者以金融消費者身份對多家法務公司進行諮詢,根據法務出具的方案,信用卡逾期債務協商最長還款期限可拉長至48期,銀行貸款還款期限最長可延至3年。

談及層出不窮的銀行債務處理方式,厚雪研究首席研究員於百程表示,不少借款人金融知識比較匱乏,信息有限,在此背景下,大量以中介、法務名義的個人或公司在互聯網上活躍,提供債務處置代理服務。不過需要關注的是,這類人員有些是催收人員轉型而來,或者前置收費且費用較高,金融消費者應注意識別。

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級諮詢顧問蘇筱芮表示,類似於債務重組、債務協商等法務羣體頻頻冒頭,一方面需要關注到宏觀經濟承壓的大背景下,確實有一些人羣在個人債務方面遇到危機,而這些“危機”對於所謂法務羣體來說反而成爲了“機遇”,爲其介入逾期賬務提供了契機,另一方面也是因爲這種法務羣體的行爲較爲隱蔽,難以識別和監測,此外,金融機構方在貸款逾期處置、協商還款時缺乏明確標準與尺度,使得法務羣體有一定的空間。

5%手續費

百分百能成功,不成功不要錢!這樣的債務處理方式已遍地開花,那麼事實是否真的如此?北京商報記者對此進行了更爲深入的調查。

在一家網購平臺,北京商報記者以債務重組爲關鍵詞搜索到了多家可以提供債務處理的公司,在表達了“信用卡已出現逾期需要處理”的需求後,相關客服人員表示可以解決,並提供了購買鏈接聲稱,只有下單後纔可以安排專業律師聯繫溝通。

北京商報記者花費30元后,添加了一位工作人員的聯繫方式,在詢問後得知,該人員並非專業律師而是債務法務人士,僅爲對接客服,她向記者稱,“需要先收取逾期金額5%的手續費,然後填寫姓名、身份證、銀行卡號等個人信息,將銀行預留的手機卡郵寄至公司,剩下的我們全權處理”。

當記者追問如何與銀行協商時,這位法務人員則表示,“有專業的協商團隊,不需要您操心”。

另一家法務公司人員提到的方法更爲簡單,“只要辦理一張能接打電話的新卡,然後將銀行預留的手機號進行轉移,由我們替您協商。信用卡、貸款債務協商處理的方式均爲一致,設置呼叫轉移後,銀行打來的催收電話由我們進行接聽,成功率都是百分百,收費金額大概是欠款金額的7%”。

減輕債務、幫助“上岸”吸引了不少金融消費者的目光,但當進一步溝通了解後,這些自稱法務人士的專業人士卻實在令人堪憂,前一秒號稱自己爲律師,下一秒又稱真實身份爲法務專員,更有甚者銀行、監管名稱都表述不清。

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悅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從事信用卡代理維權的公司或者組織而言,真正能給持卡人解決信用卡債務問題的只是少數,絕大多數都是虛假、過度宣傳,目的只是爲了讓持卡人購買相應的服務。持卡人在泄露個人信息的同時,還需要支付一筆不菲的手續費,只會讓自己的債務雪上加霜。

沉重的債務高壓下,金融消費者以爲抓住了救命稻草,殊不知卻又進入了另一個債務陷阱。汪鐸(化名)深受其害,在刷短視頻時,她關注到了有關債務重組的信息,想到有一筆信用卡出現逾期,汪鐸便添加了相關人士的聯繫方式嘗試通過法務和銀行協商達到減輕債務的目的。

一樣的話術、一樣的流程,在簽署個人委託服務協議、繳納3000多元手續費後汪鐸開啓了漫長的等待。“法務當時保證了,百分百協商成功,不成功退費,現在已經協商了將近8個月,還沒有協商好,至今還是一直表示正在和銀行協商,要我繼續等待,並且現在也聯繫不到當初的對接人。”

汪鐸最初只是想通過債務重組減免信用卡逾期後產生的罰息。“目前這些債務公司一直聲稱沒有和銀行協商好,並表示不願退費,現在我逾期的時間也越來越久。”汪鐸說道。

鑽空子

法務協商未果,金融消費者逾期時長越拖越久,欠款也越來越多。事實上,從逾期後的處置流程來看,每家銀行的催收方式都不盡相同。一家股份制銀行相關負責人介紹稱,信用卡方面,客戶產生逾期(即在還款日)後便有可能接到銀行的催收電話,逾期較長一段時間後銀行將啓動起訴程序;個人貸款方面,銀行在起訴之前還增加了訴前調解環節,由秉正中心的渠道進行調解。

債務重組則是利用了銀行與客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去實現盈利的目的,通過職業的手段鑽國家惠民政策、銀行社會責任的空子,間接破壞了銀行與客戶之間的信任,並形成了牟利產業鏈,有“黑灰產”之嫌。

上述股份制銀行相關負責人指出,這種“黑灰產”在與銀行交涉過程中極有可能存在惡意投訴或誇大、僞造事實的做法,具有欺騙、訛詐的傾向,主要包括利用銀行員工的工作瑕疵(如辦理業務時沒穿行服、沒戴行徽),以投訴爲要挾,達到減免目的;利用銀行肩負的社會責任,編造客戶生活困難的藉口,達到減免目的。

對債務重組滋生出的大量套路投訴,亦讓銀行倍感頭疼,爲打擊此類“黑灰產”行爲,監管多次下發風險提示,警惕金融消費者遠離。多地銀保監局表示,非法代理維權組織或個人以“代理維權”之名,捏造事實、違背合同約定,不僅擾亂正常金融秩序,甚至涉嫌尋釁滋事和敲詐勒索。金融消費者應拒絕參與違背合同約定、提供虛假信息、編造事實的投訴舉報。

不過在司法層面,如何定性這些違法行爲卻依舊沒有統一標準。在王德悅看來,實踐中,因持卡人已經逾期失信、同意分期不利於管控應收賬款等因素,銀行並不願意與持卡人協商。持卡人可以對銀行未受理其合理訴求進行投訴。但若持卡人編造辦卡經歷,僞造貧困、疾病等證明材料,通過監管部門向銀行施壓的方式進行惡意投訴,則屬於違法行爲。代理機構在展業中通常會發布虛假廣告、誘導獲取金融消費者個人金融信息、慫恿金融消費者惡意“逃廢債”、切斷正常維權渠道,這些都屬於違法行爲。

蘇筱芮進一步指出,此類羣體如果具有法律相關的從業資格證,且確實能夠爲用戶提供法律、行業規定等相關內容分析解讀的,很難被定性爲“違規”。對於此類模式進行嚴打需要明確違規的具體標尺,例如,提供法務諮詢的並不具備法律從業資格,再如,在攬客時存在誇大甚至虛假宣傳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又或者生產批量“套路”投訴,擾亂金融行業正常秩序等行爲。

標尺幾何

銀行債務重組“黑灰產”猖獗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因爲司法監管確實存在“空白”,另一方面,受經濟和疫情等因素影響,2020年以來,有部分持卡人、借款人因失去收入而無法按時還款,這些“專業人士”利用銀行推出的各項政策,“鑽空子”從中牟利。

本該是溫暖人心、緩解負債壓力的金融政策被利用,債務重組隔絕了銀行與金融消費者的溝通渠道。“我們真的希望金融消費者通過正規途徑,直接跟銀行談。”一位銀行信用卡中心人士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三方調解機構,這種三方調解模式主要是銀行、客戶、跟各地官方認可的調解中心,比如消保中心、各地的金調委等進行協商,這些方式是不收取費用的。

另一位銀行人士坦言,通常情況下,客戶出現暫時的還款困難,如果有合情合理的理由和良好的還款意願,則完全可以直接與銀行溝通協商。如果對於銀行的減免措施不滿,也可以進行投訴,最終可以與市面上存在的債務重組收費服務達到相同的效果,而不必支出相應費用。

從幾年前的寥寥無幾到如今的“遍地開花”,提供銀行債務重組服務的人士和機構熱度正達到高峯,對銀行來說,應儘快明確債務重組標尺,開展金融消費者教育,避免落入陷阱。

“銀行應當明確債務重組標尺,例如,哪些逾期情形需要提供證明材料,對應哪些可重組手段,分檔分級進行管理,儘可能明確用戶預期的處理結果。”正如蘇筱芮所言,如果用戶提供的證明材料前後一致,卻因爲找到法務羣體而獲得了更優的重組方案,這一方面能夠表明銀行機構本身的標尺並不明確,甚至有“欺軟怕硬”之嫌;反觀,如果銀行能給到用戶一種明確的預期,也就是用戶直接找銀行協商,與用戶使法務羣體介入後再與銀行協商的結果基本一致或者相差不大,用戶也會傾向於摒棄法務羣體“中間商”,通過市場自然選擇使得法務羣體被淘汰出局。

博通分析金融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表示,此類債務重組業務沒有任何相關政策規定能否開展,風險點在於個人隱私的泄露以及繳費後服務得不到保障,很容易出現跑路詐騙等風險。從銀行的角度來講,最好還是直接和用戶進行有效溝通,主動提供類似減免利息的服務,以減少壞賬率,這樣就能夠從根本上動搖此類服務的產生。

監管部門需要加強對“反催收”“代理維權”“停息掛賬”等網絡信息的審查力度,實現精準打擊。王德悅建議,銀行應積極拓展投訴處理渠道,提醒金融消費者警惕非法“代理處置信用卡債務”陷阱;持卡人在信用卡可能逾期時,應當主動聯繫銀行說明情況,提出自己的還款計劃,積極配合銀行催收,避免因逾期影響個人徵信。

對金融消費者而言,切莫輕信債務重組或個人的教唆,採取暫停或拒絕還款等行爲,導致個人信用受損,對後續申請銀行貸款、買房、買車甚至就業等產生不利影響。

北京商報金融調查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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