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近日印發《無線充電(電力傳輸)設備無線電管理暫行規定》,從明年9月1日正式執行,本規定適用於生產或者進口在國內銷售、使用的移動通信終端無線充電設備、便攜式消費電子產品無線充電設備,以及電動汽車(含摩托車)無線充電設備。

移動、便攜式無線充電設備的額定傳輸功率不超過8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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