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1日訊 毅昌科技(002420.SZ)今日發佈公告稱,公司於2023年5月31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審覈中心出具的《關於廣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覈中心意見告知函》(簡稱“告知函”)。深交所發行上市審覈機構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覈,認爲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後續深交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監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要求公司收到《告知函》後以臨時公告方式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並在五個工作日內報送募集說明書(註冊稿)及相關文件,同時報送誠信記錄覈查表。 

毅昌科技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做出同意註冊的決定後方可實施,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的批覆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密切關注該事項的後續進展情況,並根據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決策、謹慎投資、注意風險。 

2023年6月1日,毅昌科技發佈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申報稿)。毅昌科技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85,74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於新能源汽車輕量化配套建設項目、合肥毅昌新能源產業基地建設項目(一期)、醫療健康配套產品產業化基地項目、償還有息負債及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發行的股票全部採取向特定對象發行的方式,公司將在深交所審覈通過並取得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批覆的有效期內選擇適當時機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爲包括高金富恆在內的不超過35名特定投資者,除高金富恆外的其他發行對象包括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資者。其中,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二隻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爲一個發行對象;信託公司作爲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除高金富恆外的其餘發行對象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本次發行申請獲得深交所審覈通過並經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註冊決定後,按照中國證監會、深交所的相關規定,根據競價結果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若國家法律、法規對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有新的規定,公司將按新的規定進行調整。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均以現金方式、以相同價格認購本次發行的股票。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爲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在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若公司股票在本次發行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則本次發行價格將做相應調整。本次發行的最終發行價格將在公司本次發行申請獲得深交所審覈通過並經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註冊決定後,由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根據投資者申購報價情況協商確定。高金富恆不參與本次發行股票詢價過程中的報價,其認購價格與其他特定投資者認購的價格相同。若本次發行未能通過上述詢價方式產生髮行價格,高金富恆將按本次發行的發行底價認購本次發行的股票,即以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作爲認購價格參與本次認購。 

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12,030萬股(含本數),即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最終發行數量將在本次發行獲得深交所審覈通過並經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註冊決定後,由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股東大會的授權和發行時的實際情況,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其中,高金富恆同意並承諾認購數量不低於本次發行A股股票數量的15%(含本數),且不高於本次發行A股股票數量的30%(含本數)。 

毅昌科技表示,本次發行對象包括公司實際控制人熊海濤控制的高金富恆,本次向其發行股票構成關聯交易。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發行涉及關聯交易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履行關聯交易審議程序。最終是否存在因其他投資者認購公司本次發行股份而構成關聯交易,公司將在本次發行結束後公告的《發行情況報告書》中披露。 

截至募集說明書籤署日,公司控股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爲25.98%。本次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12,030萬股(含本數),其中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高金富恆同意並承諾認購數量不低於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15%(含本數),且不高於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30%(含本數)。 

截止募集說明書籤署日,公司總股本爲40,100萬股。本次發行前公司控股股東直接持有10,419.89萬股,佔總股本的比例爲25.98%。熊海濤通過直接及間接持股方式控制的高金集團的股權比例爲99.75%,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按本次發行股票數量上限12,030萬股計算,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總股本將由發行前的40,100萬股增加到52,130萬股,高金富恆擬以現金認購數量不低於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15%(含本數),且不高於本次發行A股股票數量的30%(含本數)。如高金富恆認購本次發行股票的15%,則高金富恆直接持有公司的股權 

比例爲3.46%,熊海濤通過高金集團和高金富恆間接控制公司23.45%的股權,仍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毅昌科技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爲興業證券,保薦代表人爲張雲龍、張敏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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