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犇 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近日,深圳市芭田生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芭田股份”)2022年年報交出了營收、淨利潤雙增長的“答卷”。

記者注意到,在業績增長的背後,公司近年來營收持續波動。此外,在業績增長的同時,該公司2023年因產品問題受到行政處罰,旗下公司此前也屢遭行政處罰。

近五年化肥收入增長約21%

隨着化肥相關企業年報披露完畢,芭田股份交出了一張不錯的“業績答卷”。

公開資料顯示,芭田股份主要從事複合肥研發、生產和銷售,並形成複合肥及磷化工等協同發展的產業格局,主要產品包括新型複合肥、硝酸磷肥、硝酸、磷礦石等。財務數據顯示,2022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8.55億元,同比增長14.89%;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1.21億元,同比增長50.05%。

不過,芭田股份營收體量近年來整體呈現波動。同花順數據顯示,該公司於2007年在深交所上市,彼時營業收入爲16.41億元,2011年公司營業收入突破20億元達到23.24億元,隨後年營收基本維持在20億元以上,但最多也僅爲2022年的28.55億元。

以近五年化肥收入變動爲例,芭田股份2018年化學肥料製造業收入爲22.91億元,2022年爲27.74億元,5年增長約21.08%;而同樣從事複合肥業務的雲圖控股2018年化肥收入爲45.66億元,2022年爲107.12億元,5年增長約134.60%;新洋豐2018年磷複肥收入爲93.30億元,2022年爲152.07億元,5年增長62.99%。

芭田股份在年報中表示,目前國內複合肥市場競爭異常激烈,傳統複合肥產能過剩,在建和擬建複合肥項目不斷增加。隨着國家對糧食生產提出新的要求、化肥行業優惠政策支持力度的減弱、環保政策的陸續出臺,生產成本高、技術落後、污染嚴重的企業會被淘汰,企業向規模化發展會是必然。

拓展新能源打造新增長點

近年來,芭田股份也在通過發展新興業務等方式,打造新的盈利增長點。在磷化工方向,芭田股份斥資3.43億元獲貴州省甕安縣小高寨磷礦探礦權,在原料端保證了自身產業安全。

公司年報顯示,2021年,芭田股份投資1億元設立全資子公司芭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從事生產新能源材料及相關配套工程業務;2021年11月,芭田股份與甕安縣人民政府簽署框架協議,正式將磷礦綠色資源化生產電池級磷酸鐵新材料及配套項目落地於甕安。

近年來,同行業公司紛紛推進新能源產品項目建設。例如,雲圖控股就在年報中表示,目前,公司磷酸鐵年產能5萬噸,湖北松滋、湖北宜城的磷酸鐵及配套項目正在積極推進中。

對於新建項目,芭田股份稱,磷酸鐵作爲製造電池級磷酸鐵鋰的關鍵、核心的前驅體原料,隨着新能源汽車行業市場化進程的加速以及儲能行業的逐步成熟,在磷酸鐵鋰材料需求量日益增長的前提下,勢必會迎來爆發式的增長需求,市場前景廣闊。

不過,進入2023年,磷酸鐵鋰價格持續下跌,大宗商品諮詢機構百川盈孚發佈數據顯示,2023年初,磷酸鐵鋰均價爲163000元/噸,隨後持續下跌,最深曾跌破70000元/噸。近期價格有所反彈,5月29日均價爲96000元/噸,比年初下跌逾40%。

因產品、環保等問題多次被處罰

芭田股份在年報中稱,隨着農業現代化進程的推進,規模化種植對化肥產品質量、供應能力和配套的農化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質量好、品牌佳、規模大的企業有望進一步提升其市場份額。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2023年4月底芭田股份曾因產品問題受到了行政處罰。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的行政處罰信息(深市監處罰〔2023〕稽74號)顯示,對公司罰款26120元並沒收違法所得,處罰名稱爲深圳市芭田生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產不合格肥料案,處罰事由爲農產品及農用物資違法行爲。

而在農業農村部辦公廳2023年1月初發布的2022年全國肥料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名單中,也出現了芭田股份的名字,相關產品不合格項爲砷(As),存在問題爲砷(As)測定值12mg/kg,標準要求不高於10mg/kg。

除質量問題外,芭田股份稱,由於公司所處行業爲化工行業,對環保要求相對較高,公司產品生產過程中處理不當會造成污染環境。據相關公告,2022年6月24日,北京市水務局向芭田股份下屬公司北京世紀阿姆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簡稱“阿姆斯工程”)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京水務罰字﹝2022﹞第49號),因阿姆斯工程在平谷區中關村科技園區平谷園興谷A區M2-8號-2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違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對阿姆斯工程處以罰款2萬元。

而這也並非阿姆斯工程因環保問題首次被罰。2021年1月26日,北京市平谷區生態環境局向阿姆斯工程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平環保監察罰字﹝2020﹞094號),因廠區東側包裝車間內,員工進行包膜用助劑混拌,車間大門和窗戶未密閉,混拌過程中產生的粉塵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大氣,違反《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條的規定,決定對阿姆斯工程處以罰款1萬元。

除阿姆斯工程外,芭田股份旗下其他公司近年來也曾因環保問題屢次受到行政處罰,涉及問題包括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超標排放水污染物,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違法排放生產廢水,未經採取集中收集處理、密閉、圍擋、遮蓋、清掃、灑水等措施,控制、減少粉塵和氣態污染物排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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