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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5日電(記者 馮家順)最高人民檢察院5日發佈的《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白皮書(2018-2022)》披露,在2018年至2022年全國檢察機關辦理的394894件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中,提起訴訟24202件,93.9%的案件在訴前環節得以解決,絕大多數案件訴前實現保護公益目的。

據介紹,五年來,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案件209957件353223人,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民事檢察監督案件498件、行政檢察監督案件62875件、公益訴訟案件394894件,辦案數量均顯著上升。

白皮書透露,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的涉案罪名主要集中在污染環境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非法採礦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非法狩獵罪、濫伐林木罪等六個罪名。五年來,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這六個罪名的件數和人數佔受理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案件總件數和人數的81.66%和82.88%。

白皮書顯示,破壞生態環境類案件受理審查起訴數總體下降,破壞資源保護類案件受理審查起訴數總體上升。其中,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非法狩獵罪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類罪等動物資源類犯罪案件上升幅度最大。

白皮書介紹,檢察機關始終緊盯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重點流域、區域、行業,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長江流域生態保護,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助力礦產資源保護,守護農用地保護紅線,守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白皮書指出,五年來,檢察機關共化解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行政爭議1933件,促使行政相對人主動履行繳納罰款、退還土地、恢復土地原狀、補植復綠等義務,制發行政類案檢察建議494件,以行政檢察助推社會治理。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雪樵表示,檢察機關將努力做到懲治犯罪與修復生態、糾正違法與源頭治理、維護公益與促進發展有機統一,爲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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