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文匯報

6月10日

針對網絡流傳的

“嬰兒接種證被蓋死亡證明專用章”一事

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市一醫院)

發佈情況說明

全文如下

↓↓

情況說明

2023年6月9日,關於我院工作人員對《預防接種證》印章誤蓋的網貼引發關注。我院高度重視,經覈查,確係工作人員失誤所致。醫院和當事工作人員對此深感自責,於當天進行了證件更換,並向新生兒家長真誠道歉,獲得了諒解。

醫院已對當事人停職,將根據事實情節依規進行處理。

我們深刻反省,這起事件暴露出我院管理和工作人員的責任態度存在的缺陷和問題。我們即組織全院深刻反思,加強醫院各項管理制度的落實,堅決杜絕類似現象再次發生,同時誠懇接受各方監督。

在此,我們再次向新生兒家庭致以誠摯的歉意,並深深祝福新生兒家庭生活幸福美滿,親愛的寶貝健康成長!

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

2023年6月10日

事件回顧 

6月9日

#嬰兒接種證被蓋死亡證明專用章# 

引發熱議

接種證上顯示一名女嬰6月3日出生

發證日期爲6月6日

發證單位處紅色印章

顯示“死亡證明專用章”字樣

還在坐月子的當事人鄒女士稱

自己找到醫院

要求當事人、管理人員道歉

並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

而醫院僅願補償200元車費

當晚,@成都中西醫結合醫院微博賬號回應稱:醫院已對當時辦證工作人員進行了嚴厲的批評,9日20:16醫院已向嬰兒家長進行了誠懇的道歉,並已取得家長理解和諒解,同時也及時更換了預防接種證。下一步,醫院將持續深化流程,繼續做好醫療服務工作,堅決杜絕類似現象再次發生,同時也積極接受各方監督。

那麼

醫院給嬰兒錯蓋死亡章

應該追責嗎?

來聽聽律師怎麼說

四川蓉城律師事務所廖磊律師:按照目前報道的情況,涉事醫院因工作人員的故意或過失,侵害新生兒的名譽權。當事醫院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包括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以及一定數額的精神損害賠償金。當事醫院承擔責任後,可向涉事工作人員進行追償。

另外,新生兒的監護人(父母等)可以提起民事侵權之訴,維護自己的權利。同時還可根據醫院的違規操作行爲向所屬衛生監督管理局、衛健委投訴舉報違規操作、用章審查不嚴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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