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股份(600331.SH)發佈公告,2023年6月12日,公司控股股東宏達實業收到什邡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書》(2023)川0682破申2號,裁定受理申請人長城華西銀行成都分行對被申請人宏達實業的重整申請。

目前,法院尚未指定管理人。公司尚未獲悉宏達實業重整的具體計劃和方案,宏達實業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確定性。宏達實業重整後續處置是否會引起公司控制權的變化及造成其他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

公司具有獨立完整的業務及自主經營能力,與宏達實業在業務、人員、資產、機構、財務等方面均保持相互獨立,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宏達實業不存在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對宏達實業無應收款項和擔保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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