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600331.SH)发布公告,2023年6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宏达实业收到什邡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3)川0682破申2号,裁定受理申请人长城华西银行成都分行对被申请人宏达实业的重整申请。

目前,法院尚未指定管理人。公司尚未获悉宏达实业重整的具体计划和方案,宏达实业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宏达实业重整后续处置是否会引起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及造成其他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宏达实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相互独立,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宏达实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宏达实业无应收款项和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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