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教育部部署各地開展“2023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宣傳月”活動,集中解讀援企穩崗擴就業政策,向畢業生宣傳基層就業、自主創業、應徵入伍、指導幫扶等優惠措施。

吸納畢業生就業的企業可獲獎勵。企業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學生、登記失業的16至24歲青年,可享受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畢業生,可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小微企業招用離校2年內的未就業畢業生,可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當年新招用畢業生人數達到一定比例,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由財政給予貼息。

爲大力推進大學生創業創新,畢業生自主創業可獲資金支持,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畢業生可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和最高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合夥創業的可適當提高貸款額度,他們還將在公共創業服務機構享受諮詢輔導、政策落實、融資服務等服務。

政策明確,對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爲軍士(原士官)、退役後復學或入學的高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對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中央高校應屆畢業生補償學費或代償用於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