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商銀行(02558)發佈公告,該行已於近日收到《山西銀保監局關於覈准晉商銀行馬洪潮任職資格的批覆》(晉銀保監復[2023]140號)(作爲董事)、《山西銀保監局關於覈准晉商銀行馬洪潮任職資格的批覆》(晉銀保監復[2023]141號)(作爲董事會副董事長)、《山西銀保監局關於覈准晉商銀行胡稚弘任職資格的批覆》(晉銀保監復[2023]138號)及《山西銀保監局關於覈准晉商銀行陳毅生任職資格的批覆》(晉銀保監復[2023]139號),山西銀保監局已覈准馬先生關於董事及董事會副董事長的任職資格,以及胡女士及陳先生關於董事的任職資格。馬先生作爲非執行董事及董事會副董事長的委任、胡女士作爲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委任及陳先生作爲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委任自2023年6月25日起生效,直至第六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爲止。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