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歐陽劍環

財政部8月2日消息,爲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推動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公告,對涉及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融資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進行調整優化。 

專家認爲,相關稅收政策調整優化對於當前穩經濟、保就業非常必要,有助於穩定經營主體預期,釋放積極信號。

稅種覆蓋面廣

《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在享受現行其他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可疊加享受本條優惠政策。

同時,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徵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對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5%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政策,延續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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