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觀潮財經

監管趨嚴,年內百萬級罰單頻現,中華財險日收9張罰單。

8月4日,金融監管總局連發9條公告,中華聯合財險重慶分支及相關個人合計被罰541萬元。其中,涉及1個分公司及8個支公司,涉及相關責任人28名。

今年高額罰單頻現,據公開數據,今年上半年各類保險機構已被罰款超1.54億元,同比增長約20%。其中,財險公司累計被罰8236萬元,佔比53.5%;人身險公司累計被罰5501萬,佔比35.8%;保險中介機構累計被罰1648萬元,佔比10.7%。

據觀潮財經不完全統計,今年1-6月,保險業的百萬罰單數量達到了18

01

中華財險被開今年最大罰單 多名責任人被數次警告

近日,中華財險收到的9張罰單中,被罰金額最高的是重慶分公司秀山支公司,因虛假承保、虛假理賠騙取農業保險的保險費補貼等違規行爲合計被罰180萬元。其次是北碚中支公司,合計被罰123萬元。

據天眼查顯示,中華聯合財險在重慶共30家支公司,此次被罰支公司數量近1/3。

處罰原因包括:未嚴格執行經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高級管理人員;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編制虛假財務資料、利用開展農業保險爲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因虛假承保、虛假理賠騙取農業保險的保險費補貼等。

其中,有4家機構的處罰原因中含有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5家機構中含有編制虛假財務資料。

相關責任人方面,9張罰單中共包含28名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157萬元。其中,多人被予以多次警告。

罰單具體內容如下:

中華聯合財險重慶分公司因未嚴格執行經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高級管理人員,被處以罰款60萬元;此外,冉崇富被處以警告並罰款9萬元,倪劍被處以警告並罰款5萬元,杜世奇被處以警告並罰款10萬元。

中華聯合財險重慶分公司北碚中心支公司因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編制虛假財務資料、利用開展農業保險爲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被處以罰款61萬元;此外,曾錚被處以警告並罰款10萬元,劉楊被處以警告並罰款9萬元;劉兵被處以警告並罰款5萬元;陳燕被處以警告並罰款6萬元;張良俊被處以警告3次並罰款15萬元;毛海波被處以警告2次並罰款7萬元;劉志剛被處以警告2次並罰款10萬元。

中華聯合財險重慶分公司江北支公司因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被處以罰款12萬元;此外,劉軼被處以警告並罰款3萬元;李進被處以警告並罰款2萬元。

中華聯合財險重慶分公司黔江中心支公司因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編制虛假財務資料,被處以罰款36萬元;此外,程忠文被處以警告2次並罰款8萬元;張國才被處以警告2次並罰款8萬元;程芳霞被處以警告並罰款4萬元;王偉被處以警告2次並罰款5萬元;付恩華被處以警告並罰款2萬元。

中華聯合財險重慶分公司秀山支公司因虛假承保、虛假理賠騙取農業保險的保險費補貼,被處以罰款160萬元;此外,向志偉被處以警告並罰款10萬元;蔣登雲被處以警告並罰款10萬元。

中華聯合財險重慶分公司永川中心支公司因編制虛假財務資料,被處以罰款11萬元;此外,劉家林被處以警告並罰款1萬元;劉京川被處以警告並罰款1萬元。

中華聯合財險重慶分公司璧山支公司因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被處以罰款10萬元;唐俊倫被處以警告並罰款3萬元。

中華聯合財險重慶分公司萬州中心支公司因編制虛假財務資料,被處以罰款21萬元;此外,吳聯軍被處以警告並罰款4萬元;曹洪被處以警告並罰款2萬元;馬東被處以警告並罰款2萬元;楊明被處以警告並罰款2萬元。

中華聯合財險重慶分公司江津中心支公司因編制虛假財務資料,被處以罰款13萬元;此外,瞿萍被處以警告並罰款2萬元;曹建勳被處以警告並罰款2萬元。

02

年內監管開過的“天價”罰單們

如今,監管多采用機構、個人雙罰制。據觀潮財經不完全統計,今年1-6月,保險業的百萬罰單(機構+相關責任人合計)數量達到了18張,共涉及14家險企。其中包括,6家財險公司,8家人身險公司。

平安人壽一分公司、一支公司合計被罰380萬元

6月,平安人壽重慶分公司、萬州中支公司以及14名相關責任人,由於編制虛假業務財務資料,以及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被監管罰款共計人民幣259萬元;14名相關責任人處予警告並罰款共計121萬元,合計被罰380萬元。

華貴人壽合計被罰349.5萬元

6月2日,原貴州銀保監局連發16張罰單,劍指華貴人壽多項違法違規行爲。

罰單顯示,華貴人壽因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費率等多項違規行爲被警告並罰款201.5萬元。貴州分公司因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財務數據不真實等違規行爲被罰72萬元。

包括董事長汪振武等14位相關責任人一同被罰76萬元。綜上,華貴人壽累計被罰349.5萬元。詳情請見《茅臺子公司驚現大額罰單!華貴人壽16名管理人員遭罰

復星保德信人壽10項違規合計被罰321萬元

3月13日,原上海銀保監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顯示,由於涉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保險資金未獨立運作等十項違規行爲,復星保德信人壽被警告並處罰款262萬元,公司7名相關責任人被警告並罰款共計59萬元,合計被罰321萬元。

國壽財險總公司及3家分支合計被罰205萬元

5月25日,金融監管總局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國壽財險及湖南、安徽、廣東三家分公司因存在違法行爲,合計被罰151萬元,相關責任人被警告並共計被罰款54萬元,合計被罰205萬元。

太保財險寧夏分公司及5家中支被罰205萬元

3月5日,原寧夏銀保監局發佈罰單,太保財險6家分支機構因存在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違法違規行爲,合計被罰162萬元,8名直接責任人中,2名直接負責人撤銷任職資格,剩餘6名直接負責人被罰共計43萬元。綜上,合計被罰205萬元。

平安人壽河南分公司合計被罰199萬元

原河南銀保監局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平安人壽河南分公司存在個險渠道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等五項違法違規事實。因此,平安人壽河南分公司被河南銀保監局罰款162萬元。四名相關責任人分別被警告並處罰款15萬元、11萬元、6萬元、5萬元。合計罰款199萬元。

前海人壽四川分、達州支合計被罰145萬元

6月30日,金融監管總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前海人壽四川分公司存在客戶信息不真實、欺騙投保人、保單送達不合規、執業登記信息不真實等問題;前海人壽達州中支存在客戶信息不真實的違法違規行爲。

對此,四川監管局對前海人壽四川分公司給予警告並罰款人民幣67萬元;對達州中支罰款人民幣40萬元;6名相關責任人被予以警告,併合計罰款共38萬元。綜上,合計被罰145萬元。

泰康人壽湖北分公司合計被罰143萬元

6月,原湖北銀保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泰康人壽湖北分公司存在以下五宗違法違規行爲:欺騙投保人、編制虛假資料-佣金用途不真實、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以外的保險費回扣、編制虛假資料-虛列費用、未經監管機構批准變更分支機構營業場所。

原湖北銀保監局決定對泰康人壽湖北分公司合計予以罰款95萬元的行政處罰,12名相關責任人分別被予以警告並罰款共計48萬元,合計被罰143萬元。

陽光人壽合計被罰124萬元

2月4日,海南銀保監局開出罰單,陽光人壽及其銷售中心、相關負責人合計被罰124萬元。

陽光人壽保險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委託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欺騙投保人;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

對此,陽光人壽被罰款75萬元,成都電銷中心、無錫電銷中心分別被罰10萬元,瀋陽電銷中心被罰款5萬元。另外7名相關負責人被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合計24萬元。

長安責任保險河南分公司被罰120萬元

5月26日,長安責任保險河南分公司因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等違規行爲,被原河南銀保監局罰款100萬元。並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警告並處 20 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國壽財險河南省分公司被罰120萬元

今年5月18日,國壽財險河南分公司因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等三項違法行爲被罰120萬元。

新華保險貴州分公司合計被罰114萬元

今年4月,原貴州銀保監局新華保險貴州分公司開出5張罰單。因存在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等違法違規事實,新華保險貴州分公司被罰80萬元,相關責任人被罰34萬元,合計114萬元。

國壽財險山東分公司合計被罰113萬元

4月21日,原山東銀保監局就國壽財險山東分公司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條款費率等多項問題,對山東分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罰款84 萬元。相關責任人被警告併合計罰款29萬元。

人保財險阿圖什市支公司合計被罰112萬元

今年5月,人保財險阿圖什市支公司因編制提供虛假財務資料套取勞務費、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等違規行爲,被監管罰款人民幣81萬元,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31萬元。

泰康養老深圳分10張罰單合計被罰112萬元

4月23日,泰康養老深圳分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被原深圳銀保監局連開10張罰單。

按照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泰康養老深圳分公司因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爲其他機構謀取不正當利益;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等違法違規行爲,被罰71萬元。同時,9名責任人被警告併合計罰款41萬元。

平安人壽山西分公司合計被罰109.5萬元

今年2月,原山西銀保監局公示的6條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平安人壽山西分公司因未按規定使用備案產品條款、虛列佣金和費用、內控管理不到位三項違法違規事實,被罰款91萬。另外,多名相關責任人分別被予以警告,並共計罰款18.5元

華海財險因“三宗罪”被罰合計102萬

3月6日,原山東銀保監局發佈,華海財險存在編制虛假的財務、業務資料;內控管理及執行不到位導致發生虛假理賠案件;臨時負責人超期履職等違規行爲。對此,監管對其警告並處罰款80萬元。相關責任人被予以警告,並處罰金合計22萬元。

浙商財險鄭州中心支公司被罰100萬元整

5月2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更新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浙商財險鄭州中支存在非法違規事實包括“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以及“利用保險代理人從事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的方式套取費用”等行爲,因此被罰款80萬元。1名相關責任人被予以警告,並罰款20萬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的觀點或立場,不代表新浪財經頭條的觀點或立場。如因作品內容、版權或其他問題需要與新浪財經頭條聯繫的,請於上述內容發佈後的30天內進行。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