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薛晨)8月8日,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因相關財務信息不準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簡稱海南證監局)對公司以及公司時任董事長王曉晴、時任總經理馮彪、時任財務總監符惠玲下達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上述決定書顯示,海南椰島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定期報告中,相關財務信息不準確,這一情形違反了相關規定,時任董事長王曉晴,時任總經理馮彪,時任財務總監符惠玲對上述行爲承擔主要責任。海南證監局決定對海南椰島、王曉晴、馮彪、符惠玲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將相關違規行爲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海南椰島表示,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將吸取教訓,根據海南證監局的要求積極整改,持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流程,加強信息披露管理。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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