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夏時報

這年頭,買基金既要精挑細選防止“背刺”,還要避免買到假基金。

其實,“李鬼”基金公司詐騙案例數不勝數,多家基金公司不得不緊急發佈公告澄清。今年以來,已經有華泰柏瑞基金、中金基金、銀華基金、富國基金、工銀瑞信基金等公募,以及凱豐投資等私募紛紛發佈詐騙風險提示公告警示投資者。

而一旦上當受騙,投資者將遭到極大損失。早在2021年,就有投資者因在山寨基金App購買20萬元的理財產品血本無歸,而將真正的基金公司告上法院,但法院最終判決基金公司不用賠償。業內人士表示,普通投資者應保持警惕,加強自我防範意識,通過合法渠道獲取信息,避免盲目相信陌生人或不明來源的投資機會,以減少被金融詐騙的風險。

易米基金緊急公告警惕“李鬼”

易米基金強調,公司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並依法規範經營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不會亦不可能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開展以公益基金、商務基金名義的轉賬返傭等活動。公司嚴格禁止投研人員通過微信公衆號、QQ、抖音、微博等個人網絡賬號或通過組建微信羣、開設直播等其他網絡方式推薦股票或提供證券、基金投資諮詢服務。任何以公司名義開展的上述活動均與公司無關,公司對此類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事實上,易米基金不是唯一被盯上的公募基金。

7月26日,華泰柏瑞基金髮布《關於謹防不法分子假冒“華泰柏瑞基金”名義進行非法活動的聲明》。公告指出,公司發現有不法機構及個人假冒公司的名義開展非法活動。華泰柏瑞表示,公司及旗下證券投資基金的所有信息均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媒介和公司唯一官方網站上的公告爲準,投資者投資公司旗下基金應通過相關招募說明書、發售公告、基金合同明示的銷售機構辦理。

3月9日,中金基金髮布《關於不法分子假冒“中金基金”名義、虛構“中金基金靜態戰略投資項目”進行詐騙活動的風險提示》。公告指出,公司發現社會上有不法分子冒用公司名義、假冒公司工作人員,通過誘導安裝使用假冒的手機應用程序(APP)、微信羣聊等方式兜售虛構的“中金基金靜態戰略投資項目”,騙取投資者資金。中金基金在公告中明確,公司未開發官方APP,也從未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中金基金”名義開發APP。此外,公司未開展“中金基金靜態戰略投資項目”,不會要求投資者將資金劃入任何私人賬戶。

另一邊,私募基金的“李鬼”也不少。

今年8月3日,凱豐投資發佈關於提醒投資者防範不法分子假冒公司名義從事詐騙活動的公告。公告指出,一家名爲“凱豐資本”的網站,使用公司名稱、冒充公司官方網站、僞造公司營業執照、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文件等材料,冒充“凱豐投資”發佈股票投資、配資等非法信息;以金融行業禁止的方式誘導消費者進行大額充值活動、非法募集資金,該網站界面顯示網站並未在工信部進行ICP備案。

對此,凱豐投資明確表示,公司不存在也不會開展薦股、指導操作、股票配資、P2P、衆籌、擔保、比特幣交易等任何與私募基金無關的業務,亦未授權任何第三方機構開展此類業務。公司所有私募基金產品,均爲自行募集銷售或委託有基金銷售資格的專業基金銷售機構進行募集銷售。

投資者謹防上當受騙

一旦上當受騙,投資者往往承受極大利益損失。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的一則案件,投資者王某在2021年通過微信網友趙某的二維碼下載了“東吳基金”App,並在此App上分兩次購買了名稱爲“華恒生物”的理財產品,共計20萬元。理財產品到期後,20萬元血本無歸,一氣之下王某將東吳基金告上法院,要求東吳基金賠償自己的損失。

但東吳基金表示王某購買的並不是東吳基金管理的產品。經查詢客戶系統,東吳基金找到28位與王某同名的投資者,但並沒有與王某身份證號碼相匹配的投資者。此外,王某提交的合同中的所謂公章也並不是東吳基金的公章。東吳基金表示,王某作爲投資者可能遭受網絡詐騙。經雙方舉證,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王某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由原告王某負擔。

遼寧開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席暘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一般來說,騙子冒用基金公司名義進行詐騙的套路有以下幾種。第一是冒用基金公司名義發送虛假的宣傳材料,聲稱有高收益、低風險的投資產品,吸引投資者購買;第二是通過電話、短信、社交媒體等方式聯繫投資者,冒充基金公司員工或合作伙伴,以解決賬戶問題、提供投資建議等爲名,引導投資者提供個人信息或轉賬;第三,騙子還可能利用互聯網平臺發佈虛假信息,冒充基金公司或基金經理,承諾高額回報,引誘投資者購買所謂的“內部消息”或“獨家投資機會”。

那麼,作爲普通投資者,究竟要如何來識別來避免層出不窮的詐騙方式呢?

排排網財富管理合夥人榮浩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無論公募私募,正規基金公司都是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且可以查詢的,同時也可以在私募排排網等權威三方平臺查詢。而且基金管理人、基金產品均有唯一可識別的備案編號。因此,投資者可要求產品推薦人員出示基金從業資質證明,並查詢推薦人員所在單位有無基金銷售資質或者管理人資質。

“打款流程上,如果選擇正規代銷機構,則資金匯入監管的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如果選擇管理人直銷,則資金匯入管理人的基金募集賬戶。”榮浩表示,如果投資者覺得產品設計特別複雜,或者有層層嵌套包裝的,則需要提高警惕,建議找信賴的專業人士或者律師多方問詢。投資人應選擇正規持牌機構的基金從業人員介紹的正規產品,切莫被誇大的說辭和不可溯源的高業績干擾。

席暘建議,投資者要注意個人信息保護,不隨意提供個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證號碼、銀行賬戶等,避免被騙子利用。購買產品後,投資者也要定期查看賬戶和投資情況,保持對投資賬戶的監控,如果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給基金公司或相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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