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時報

創辦一家公募基金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遇到的困難遠超過當初的想象!”這是一位個人系公募創始人給證券時報記者的答案。

八年前,在監管鼓勵民營資本、專業人士發起公募基金的大背景下,第一家個人系公募登上歷史舞臺。此後,越來越多的專業人士和社會資本躊躇滿志地加入公募創業大潮,期望搭上公募基金的高速列車並闖出一番天地。

八年後的今天,自然人背景卻成了個人系公募發展的一大包袱。一方面,政策窗口期倏忽而過,爲了嚴防自然人股東風險和倒賣牌照亂象,個人系公募面臨着更高的要求,客觀上也增加了個人系公募維持現金流和補充資本金的難度;另一方面,以銀行爲代表的銷售渠道開始對自然人背景的公募基金有所“保留”,合作態度趨於謹慎,個人系公募步履維艱。

一位個人系公募高管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個人系公募遇到的問題,首先需要從自身找原因,不能把困難輕易推給外部環境,打鐵首先還得自身硬,要以持續穩健的業績回報持有人,方能踏過艱難險阻;另一方面,個人系公募也期盼政策層面更多賦能與助力,進一步優化監管環境,讓個人系公募更多享受到公平準入、平等競爭的陽光雨露。

六成未能盈虧平衡

“不知道還能撐多久,自己選的路,含着淚也要堅持下去。”近日,一位個人系公募創始人面對證券時報記者,語氣中既有苦苦煎熬的痛苦,又有堅韌相守的執著。

幾年前,他從一家頭部公募辭職,將自己的大部分積蓄拿出來創辦了這家個人系公募,卻連年虧損。“雖然預料到創業肯定很難,但很多事情是超出預期的,比如說市場環境的變化,我們本來想通過個人系公募的機制,實現公司利益和持有人利益的深度捆綁,做點長遠的事情,但現在連生存下去都很困難。”

像上述這樣掙扎在生存線上的個人系公募還有很多,據Wind數據統計,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全市場一共有24家已經展業的個人系公募,其中14家公司的管理規模不足100億元,佔比約六成。

“100億是一個盈虧門檻。”華南某個人系公募總經理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對於一家公募基金公司來說,權益基金加固收基金至少100億才能盈虧平衡,因爲權益基金很難上量,債券基金的管理費很低,還要分給渠道50%的尾隨佣金,真正留給公司的其實寥寥無幾。”

另一家個人系公募的創始人也表示基本認同,“這可能和私募有很大不同。如果是做傢俬募,業績還可以的話,一二十個億可以活得很舒服,但是公募的運營成本很高,比如一個硬指標就是從業人員至少要30個人,然後還有龐大的銷售服務費、系統建設費、律師費等一系列成本,我們粗略算過,在嚴控成本的情況下,淨收入至少要3000萬才能打通各種成本”。

他進一步總結了個人系公募普遍面臨的困難:一是相比機構系公募,個人系公募在股東資源上先天不足,商務合作資源少;二是各大渠道准入門檻較高,個人系公募很難拓展渠道;三是個人系公募產品與業務類型單一,不利於公司在不同市場環境下捕捉規模增長點;四是投資者對個人系公募的顧慮較多,獲得市場認可仍需較長時間。

某個人系公募分管市場的副總經理向記者表示,由於初創時新主體沒有歷史業績,公司很難進入渠道和機構客戶的准入名單,前幾隻產品都需要以發起式基金的形式才能募集成立,且常常被渠道收取更高比例的尾隨佣金,給公司在成立初期拓展業務帶來了很大困難。

與此同時,個人系公募在初創期大多隻有1個億左右的資本金,對於公募基金來說其實並不寬裕,而成本控制也會制約長期發展。他提到,“隨着運營成本的提高,基金公司的盈虧平衡點也越來越高,在資本金有限的情況下,初創的個人系公募可能會面臨更大的生存壓力”。

“確實有幾家個人系公募積累了一定的規模,或是因爲成立較早喫到時代紅利,或是因爲實現了創始人的流量變現,但能在成立之初就能一呼百應的新公司畢竟只是少數,大多數仍然十分困難,只能一步一步往前走。公募基金行業的競爭環境還是很激烈的,如果常年盈虧不平衡,最終還得被淘汰掉。”上述個人系公募創始人表示。

渠道與個人系公募合作謹慎

當然,優勝劣汰本就是市場自然選擇,沒有一個行業可以讓所有公司都掙錢,即使是有着牌照紅利的公募基金行業。近年來,公募行業越來越市場化,個人系公募活下來本就不易,疊加近兩三年市場賺錢效應不佳、行業增速放緩,難免面臨生存壓力。

但值得注意的是,多位個人系公募人士向證券時報記者反映,近兩年來,個人系公募正在因爲股東背景在各個維度不受待見,生存處境變得越來越艱難。

個人系公募處境艱難,最明顯的便是來自渠道的反饋。衆所周知,渠道資源本就是個人系公募的劣勢,但近兩年,這一情況進一步惡化,以銀行爲代表的金融機構開始對自然人背景的公募基金有所“保留”,合作態度趨於謹慎。

上述華南個人系公募總經理透露,當下,以銀行爲主的金融機構往往在與個人系公募合作時設置諸多障礙,比如,有國有銀行將基金公司股東性質作爲重要指標,若股東背景爲自然人,則該項評分爲零,使得同等條件下個人系公募基金開展業務要遠難於其他公募,個別銀行甚至明確要求不許與個人系公募基金合作開展業務。

“以某大型股份銀行爲例,在2016年到2020年前,該行曾經非常看重和小而美公司的合作,扶持了多家個人系公募,但從2020年開始,該行從風控的角度有意控制單一基金公司的代銷規模,再到2021年,由於核心資產風格掉頭直下,疊加個人系公募的一些風險事件頻發,該行對個人系公募的合作就更加謹慎了。” 一位個人系公募的渠道銷售人士說。

該渠道銷售人士從公司內部、代銷渠道兩個維度,向記者分析了個人系公募在展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

從公司層面來講,他認爲,個人系公募的產品風格普遍過於單一,很容易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比如,業內有幾家以主動權益著稱的個人系公募,投資風格普遍偏核心資產,因此在過去兩年的中小盤風格下業績不佳,使投資者對於整個公司的投資能力都產生了質疑。再加上這些個人系公募多是靠創始人、明星基金經理光環起家,規模增長更快,受到的反噬也更大。”

從渠道層面來講,他以自己一線的工作感受來說,近兩三年,各大渠道尤其是銀行對待個人系公募的態度越來越謹慎。他認爲,在基金銷售市場整體較爲低迷的背景下,銀行現在的合作理念是“抱團取暖”,傾向於尋找一些本身自帶流量和資源的頭部公募,挑選合作伙伴的理念發生了很大轉變。“雖然沒有說封殺個人系,但是也不會重點合作了。比如最近,上述大型股份制銀行以地鐵廣告的形式宣傳了自己重點合作的基金公司,其中已經沒有一家主動權益的個人系公募。”

“現在只有券商渠道對於個人系的包容度還比較高,所以現在有個人系公募已經放棄銀行渠道,主做券商和電商。”上述渠道銷售人士透露,“有一個明顯的趨勢是,券商結算基金會越來越多。”

甚至也有個人系公募開始淡化渠道,主做直銷。“渠道很難幫我們賣出量,我們現在直銷大概佔了百分之八九十,主要是來自於一些機構自營資金。”上述個人系公募創始人透露。

前端風險防禦政策逐漸增多

如果說渠道的謹慎是來自一線的風吹草動,那麼,自去年以來關於個人系公募的種種風險防禦政策,便是吹向個人系公募的那股“風”。

2022年4月26日,《關於加快推進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發佈,其中提到的 “審慎有序覈准自然人發起設立基金管理公司”,預示着對個人系公募准入審批的收緊。

緊隨其後,2022年6月20日開始施行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監督管理辦法》)和配套規則,從“准入-內控-經營-治理-退出-監管”全鏈條完善了對個人系公募的監管,更是表現出監管對個人系公募自然人股東風險的擔憂,對股權代持、倒賣牌照等違規行爲的嚴防嚴打。

“近幾年,個人系公募的輿論風險、牌照倒賣時有發生,從防範風險和規範行業的角度來說,監管趨嚴無可厚非,而且非常必要,但也客觀上增加了本就經營困難的個人系公募的生存難度。” 一家個人系公募的督察長表示。

一方面,爲了防範自然人股東的風險,個人系公募的風險準備金計提比例是其他公募的一倍。

據《關於實施有關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第一大股東爲自然人的基金管理公司,其風險準備金計提比例不得低於基金管理費收入的20%”。但非個人系公募的風險準備金計提比例爲10%,是個人系公募基金公司的一半。

“20%的風險準備金對個人系公募來說是非常大的壓力,如果再加上給渠道50%的尾隨佣金,意味着基金公司到手的可支配收入只有30%。這雖然不會影響利潤,但會影響公司的現金流和日常運作。”上述個人系公募的督察長表示。

該督察長認爲,風險準備金主要用於彌補因基金管理人或託管人違法違規、違反基金合同、操作錯誤或因技術故障等原因給基金財產或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的損失,因此對於貨幣基金或者類剛兌業務非常必要,但對於公募基金主要的純淨值化基金產品,風險準備金的意義並不大。“比如債券基金踩雷,客戶虧錢,是不能用風險準備金來補貼投資者的。”他說。

上述個人系公募總經理也表示,由於管理費收入是公募基金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公募風險準備金計提比例的不同,導致同樣的管理規模,個人系公募的實際可支配收入較非個人系公募更少,使得個人系公募在市場競爭中處於更加不利的地位。

另一方面,爲了防止倒賣牌照、變現套利,個人系公募的股權轉讓、新股東引進也有着嚴格限制。

《關於實施有關問題的規定》第七條規定,“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東爲自然人的,該自然人的股權轉讓對象僅限於該公司其他股東、符合條件的自然人、員工持股平臺;基金管理公司第一大股東爲自然人的,不得變更爲非自然人。”此外,《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除員工持股平臺外, 個人系公募的“其他股東應當爲符合條件的自然人、金融機構或者管理金融機構的機構”。

“從監管的角度來說,這些限制主要是爲了防止個人系公募倒賣牌照,變現套利。但對於我們正常經營的公司來說,這些限制使得我們引進新股東的選擇範圍大大縮小,難以通過補充資本金增加發展動力。” 上述個人系公募總經理指出,“比如,對於金融機構來說,他們大多是不願意做個人系公募的二股東的。”

急需健全分類監管標準

2023年7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發佈,提出了“全面落實公平競爭政策制度”、“引導完善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等多個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措施。作爲公募基金行業中的民營力量,普遍面臨生存困境的個人系公募又該如何發展壯大?

“首要還是修煉內功,業績永遠是基金行業最好的通行證。”一家個人系公募創始人表示,個人系公募本身就資源不足,所以更要用業績說話,因此,他在公司創立之初就堅持以絕對收益理念打造具有特色化和競爭力的產品線,並將投資者實際盈利狀況作爲基金經理考覈的參考指標之一,切切實實爲投資者賺到錢。

除了投研維度,一位個人系公募督察長還從公司治理、行業監管、政策導向等角度提出了一些建議:

首先,從公司治理的角度,他認爲,所有股東都是自然人並不是一個特別健康的股權結構,很容易出現一言堂的問題,如果政策允許,個人系公募也可以嘗試混合所有制,引進一些國資、外資相互制衡,比如國資有嚴格審計和信用背書,外資有國際視野和嚴謹風控,這種結構可以各取所長又比較穩定。

其次,從行業監管的角度,他建議,基金行業需要向券商行業學習,健全分類監管標準,而不是以股東背景、股權性質來區分公司的實力和風險。“比如,如果一家個人系公募五年沒有發生風險事件,風險準備金計提比例可以降到10%,或者可以優先批覆一些政策支持性產品、創新性業務。”

此外,從政策導向的角度,他認爲,當前個人系公募面臨的前端風險防禦政策太多,確實不利於各公司發揮主觀能動性。如果可以多些獎勵政策,少些防禦政策,可能會更利於激發個人系公募的活力。

上述華南個人系公募總經理也提到了類似問題,“如果股權穿透來看,一些機構系公募、外商獨資公募的實際控制人也是自然人,以機構系、個人系來區分基金公司本就是個不太準確的分法,不如以產品爲抓手對基金公司進行分類評級、分類管理”。

“如果把基金行業比作一片森林,那這片森林裏面既要有參天大樹,也要有灌木叢林、野花野草,這纔是一個正常的生態。”上述華南個人系公募總經理表示。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