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民生銀行)因規避委託貸款監管,違規利用委託債權投資業務向企業融資等“十四宗罪”被合計罰款4780萬元(人民幣,下同)。其中,總行4430萬元,分支機構350萬元。

具體而言,民生銀行因規避委託貸款監管,違規利用委託債權投資業務向企業融資;違規貸款未整改收回情況下繼續違規發放貸款;對政府平臺公司融資行爲監控不力,導致政府債務增加;股權質押管理問題未整改;審計人員配備不足問題未整改;對相關案件未按照有關規定處置;未按監管要求將福費廷業務納入表內核算;代銷池業務模式整改不到位;違規開展綜合財富管理代銷業務整改不到位;個別貸款風險分類結果仍存在偏離,整改不到位;發放違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貸款仍未整改收回;部分正常資產轉讓問題整改不到位;部分不良資產轉讓問題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對部分違規問題未進行責任追究或追究不到位,共十四條違法違規事實被罰。

此外,因對民生銀行股權質押管理問題未整改負有責任,時任民生銀行董事會祕書白丹被警告。

此次並非民生銀行首次被罰。同爲8月,因貸後管理不到位,民生銀行寶雞分行被寶雞銀保監分局罰款50萬元,相關責任人曹歡、張少輝被警告。

公開資料顯示,民生銀行於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中國第一家主要由民營企業發起設立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註冊資本437.82億元,法定代表人爲高迎欣。且目前,民生銀行已於A股、港股上市。

業績方面,今年第一季度,民生銀行實現營收367.73億元,同比微增0.38%,利息淨收入爲253.69億元,同比減少7.91%。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民生銀行資產總額達7.6萬億元,同比增長4.79%;負債總額爲6.97萬億元,同比增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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