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 王敏  9月6日,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了《關於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

《通知》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我市範圍內,其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居民家庭住房套數,以珠海市不動產登記機構出具的《珠海市不動產登記情況查詢結果》覈算,銀行業金融機構據此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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