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餘在洋

現在,線上旅遊平臺的競爭激烈嗎?要說不激烈,競爭也挺殘酷的;要說激烈,其競爭程度好像比白酒差遠了。

在品牌浩如瀚海的白酒市場上,如果需要,喜歡喝酒的人總能數上來一二十個牌子。白酒的競爭層次分明,頭部地帶有茅臺、五糧液和國窖1573,中部地帶有洋河、汾酒、古井貢等一衆名酒,再往下就是以地方品牌爲主的三四線甚至五六線白酒品牌之間的競爭了。

而線上旅遊平臺則不同,即便是經常出行的人,能在第一時間想得起來的旅遊品牌,也不過攜程、去哪兒、飛豬、馬蜂窩、同程、途牛、驢媽媽等有數的幾個。

很顯然,線上旅遊平臺的競爭主要集中在這些頭部品牌之間,這就導致旅遊平臺或APP的獲客成本很高。據稱,目前類似飛豬之類的旅遊APP獲客成本已經高達400元左右,而根據鈦媒體的信息,京東、阿里、美團、拼多多等公域電商的獲客成本更高,上述四家電商平臺的平均獲客成本爲800元左右。

面對激烈的競爭,最近阿里旗下的飛豬平臺,藉助醬香拿鐵被熱炒的機會,使勁兒蹭了一把茅臺的熱度——前不久,飛豬上架了一款名爲“醬香大牀房”的產品,根據這款產品的宣傳內容,消費者只要通過飛豬平臺以999元起的價格進行預訂,就可以享受在三亞海棠灣茅臺度假村的住宿“品鑑之旅”。根據廣告顯示,只要訂房,消費者在茅臺度假村就可以按照1499元/瓶的價格購買和消費飛天茅臺酒,但這是有前提條件的,那就是度假村提供的低價茅臺酒必須當場消費,不允許帶走,爲此,平臺方給出的宣傳口號是:“喝醉了,就睡在這兒!”

但很快,這款“醬香大牀房”就被叫停下架,根據茅臺人士的表述,這款以“醬香大牀房”名義銷售的產品之所以被叫停下架,是因爲“宣傳不對,正在整改”。在現代語境下“大牀房”概念本身比較容易引發人們聯想,通過這種帶有曖昧意味的方式進行廣告宣傳,自然會給消費者、給茅臺帶來不適感,如果把控不當,還有可能會給茅臺品牌帶來傷害,這自然是茅臺人所不願意看到的,被叫停下架也在情理之中。

雖然“醬香大牀房”產品已經被叫停,但實際結果實現了三贏:度假村獲得了住客,茅臺獲得了影響,飛豬平臺得到了流量。

我們國家早就頒佈了《廣告法》,它就像懸在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時刻提醒着企業不要跨越違法紅線。但是,總有一些企業不怕踩雷冒險,希望通過各種擦邊球方式來實現宣傳效果。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9月11日集中發佈了一批廣告違法典型案例,其中既包括貴州仁懷市茅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違法使用“國宴用酒”字樣進行虛假宣傳的案例,也有利用虛假年份進行誤導宣傳的“年份白酒”誤導宣傳案例,還有天價聽花酒利用網絡搜索功能“碰瓷”茅臺和瀘州老窖的不正當競爭案例,更有名酒劍南春因爲通過“吹牛”方式、號稱名酒銷量前三來宣揚品牌地位的違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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