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山東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優化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表示,降低貸款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淄博市首套自住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調爲不低於2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變,仍爲不低於30%。

優化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的確定以淄博市內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證明所列住宅套數爲準。有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餘額的,僅用於覈算貸款職工的還款能力,不再視同擁有住房套數。

通知自2023年9月25日起執行,此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按原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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