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0月16日向*ST左江下發關注函。公司被要求詳細說明擬開展保理業務的原因,說明參與本次保理業務的銀行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的名稱、涉及的保理金額及相關保理業務的安排。本次擬開展的保理業務是否存在風險及不確定性,如是,充分進行提示。

要求公司結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則及本次保理業務對公司資產、損益等財務指標可能產生的影響,說明公司判斷本次“保理業務在董事會審批權限範圍內,無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具體依據,本次保理業務開展的合規性。

10月13日晚間,公司披露《關於辦理應收賬款無追索權保理業務的公告》顯示,公司擬向銀行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機構申請辦理不超過 2.5億元的應收賬款無追索權保理業務。本次應收賬款無追索權保理業務在董事會審批權限範圍內,無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文章來源: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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