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產(00123)發佈公告,於2023年10月16日,公司(作爲借款人)與一家銀行(貸款人)訂立一份融資協議,據此,貸款人在融資協議的條款及條件的規限下提供5億港元的定期貸款融資,貸款期由首次提款日期起計364天。

融資協議規定,如果公司的控股股東越秀企業(集團)有限公司於公司已發行的具投票權股份中持有少於30%的直接或間接權益,或如果越秀企業不再是公司單一最大實益股東的地位,或如果越秀企業不再對公司行使有效的管理控制權,即構成違約事件。若發生有關違約事件,則貸款人可宣佈融資項下所有債項將立即到期應付。截至本公告日期,越秀企業實益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合共約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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