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了2023年第二批燃氣用相關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結果顯示,抽查檢驗315家生產單位與251家銷售單位所生產和銷售的349批次產品中,62批次產品不合格。

其中,不合格產品涵蓋家用燃氣竈46批次、燃氣用具連接用軟管2批次、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10批次和家用可燃氣體探測器4批次。

具體來看,家用燃氣竈在浙江、江蘇、廣東、江西等17個省份179家銷售單位抽樣,共抽查240批次產品,涉及廣東、浙江、上海、江蘇等8個省份的208家生產單位。抽查發現46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5批次產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不合格產品中,有23批次產品安全項目幹煙氣中CO濃度(室內型)不合格,15批次產品安全項目燃氣導管不合格。

針對此次產品抽查發現的問題,各有關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市場監管系統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並及時將處理情況錄入e-CQS系統。對抽查不合格產品,要依法採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涉嫌假冒以及產品未標註廠名廠址信息的,要通過現場檢查、詢問情況、查閱合同發票等方式調查取證,查清違法事實,從嚴從快從重處置。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