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編輯 李澤東    

據上證報,11月10日,針對“姚振華或被深圳羅湖法院拘留”的網傳消息,寶能相關人士向記者回應稱:“從羅湖法院執行局瞭解情況,執行法官明確系法院新來書記員操作失誤,會盡快報給院裏領導解決。”

上述回應涉及近日深圳市羅湖區法院的一則《查證結果通知書》。該通知書顯示:“因被執行人目前下落不明,本院無法有效通知被執行人到院接受調查,對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違反財產報告制度之行爲,本院擬決定對其(或法人、主要負責人)實施拘留。”

通知書提到的被執行人爲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寶能投資”)。天眼查,寶能投資法人代表爲姚振華,持股比例99.99%,姚振華同時擔任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針對上述情況,記者致電深圳市羅湖區法院,該院工作人員回應稱,暫時還不清楚上述情況,正在覈實中。

據中新經緯,10日上午,寶能相關人士,該內容爲不實信息,媒體未向寶能方面求證。

據第一財經,這已是姚振華再度“下落不明”,是否涉及“被拘留”?“姚振華昨天還接待了客人。”一位寶能相關人士對第一財經表示,另外,一位寶能投資內部員工表示,姚振華這兩天還在文件流程上簽字。

涉案金額25.8億!寶能、姚振華等被起訴!

10月13日,上海銀行(SH601229)發佈公告稱,公司深圳分行因與深圳託吉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深業物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託吉斯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寶能控股(中國)有限公司及姚振華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向深圳市中級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於近日收到深圳市中級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書》。涉案金額爲借款本金25.8億元及相應的利息、罰息、複利,實現債權所支出的全部費用。

公告顯示,被告一爲深圳託吉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二爲深圳深業物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爲託吉斯集團有限公司,被告四爲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被告五爲寶能控股(中國)有限公司,被告六爲姚振華 (上述被告一、二、三、四、五、六,合稱“託吉斯等”)。

公告稱,2020年12月24日,深圳分行與深圳託吉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託吉斯”)簽訂《固定資產借款合同》,約定託吉斯向深圳分行借款人民幣25.8億元,借款期限爲2020年12月24日起至2023年12月24日止。同時,深圳分行與被告二簽訂《房地產抵押合同》,與被告三簽訂《借款質押合同》,與被告二、三、四、五、六分別簽訂《借款保證合同》,約定由被告二、三、四、五、六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深圳分行依約向託吉斯放款人民幣25.8億元。因託吉斯未依約履行還本付息義務,深圳分行依約宣佈提前收回借款本息,要求託吉斯等辦理本息清償手續。鑑於託吉斯等均仍未履行還本付息或承擔擔保責任的義務,故深圳分行依法向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姚振華身陷輿論漩渦,寶能被執行總金額累計已有355.61億元!

企查查顯示,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存在70餘條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總金額超355億元。此外,該公司存在多條限制消費令、失信被執行人和終本案件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姚振華與寶能近期多次引發關注。

據《上海證券報》9月17日報道,經歷裁員後,寶能汽車已開始招新,但不確定能否執行“報到立刻發半個月工資”的要求。

9月18日,西安西鹹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佈公告顯示,位於陝西省西鹹新區宗地編號爲XXQH-ZL10-03-01的工業用地已成交,最終競得人爲陝西奧斯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交價約爲6.08億元。該地塊曾屬於寶能汽車,是寶能汽車西安基地所在地。

8月29日,寶能汽車旗下崑山聚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三宗土地(323669.6平米)及無證建築、機器設備以6.11億元人民幣的成交價拍出,競拍人爲崑山市工業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7月19日,姚振華抵達中炬高新總部廠區大門時,被保安拒絕進入。雙方僵持十餘分鐘。7月20日,寶能集團官網則發佈公告,中山潤田(中炬高新的“寶能系”股東)嚴厲譴責相關股東惡意干預破壞中炬高新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爲,強烈懇請中國證監會及廣東監管局、上交所、相關黨委政府等部門介入查處。

此前,網傳一段視頻顯示,7月31日,寶能集團董事長姚振華在深圳總部被圍堵,現場一片混亂。姚振華脫身後,寶能集團傳出裁員消息,裁員業務涉及寶能汽車。

8月3日,寶能集團在官網發佈《關於7月31日寶能集團姚振華董事長遭到暴力襲擊事件的聲明》。聲明稱,強烈譴責7月31日的暴力襲擊事件,集團已採取相應法律行動,並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全體幹部員工的人身安全,及企業正常經營。同時,寶能集團在聲明中表示,“本集團堅決履行企業主體責任,絕大部分經營單元均正常發薪,部分存在薪資緩發的經營單元正在全力解決,從未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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