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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罰單,再次將蘭州銀行原行長楊陽受賄一案拉入大衆視線。

近日,三季度業績向好的西部上市城商行—蘭州銀行,收到一份來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甘肅監管局開具的百萬罰單。

罰單顯示,因存在員工管理不到位;未按規定報送案件信息;印章管理不到位;貸款三查不到位造成損失;EAST數據質量管理不到位;未按監管口徑統計普惠型小微企業數據等違規問題,甘肅監管局對蘭州銀行及其支行共計罰款710萬元。其中,總行被罰款390萬元,各支行共計被罰款320萬元。

同時,罰單還牽涉出監管機構對蘭州銀行原副行長楊陽的行政處罰決定。此前,楊陽因爲受賄大量現金和低價市價超2500萬購買其貸款客戶商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罰金100萬元。如今,取消其高管任職資格並禁止從事銀行業直至終身的行政處罰決定也得以披露。

原行長楊陽終身禁業

因低價購置商鋪等受賄行爲被判刑9

說起蘭州銀行原行長楊陽受賄一案,就不得不提及蘭州“港聯第一大道”項目。

2010年3月30日,蘭州市決定對全市排洪道進行綜合治理。2010年6月,張建強註冊成立的蘭州港聯生態環境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港聯公司”)與當地政府簽約開始籌建“港聯第一大道”項目。據悉,港聯公司承建大砂溝等四個排洪道的綜合治理開發,總投資30億元。

然而,“港聯第一大道”從最初的“示範項目”最終卻淪爲違法建築。原因在於,其建立在距離黃河不足1000米處,建築羣覆蓋在了排洪道上。2017年2月,當地下發《蘭州港聯購物中心違法建設責任追究工作方案》,追責須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2017年3月,“港聯第一大道”因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違法建設、侵佔黃河泄洪通道長達1.3公里等問題,被列爲住建部限期掛牌督辦八大違法案件之首。

而在此建築修建過程中,時任蘭州銀行行長的楊陽,因與“港聯第一大道”實控人張建強相識多年,便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慷慨”放貸。據瞭解,港聯公司在2014年至2016年在蘭州銀行貸款高達4億元。

同時,張建強爲了感謝楊陽在其名下的公司辦理銀行貸款業務中的幫助,於2014年2月春節前後,在蘭州崑崙賓館附近,將20萬元現金交予楊陽,楊陽予以收受後用於日常開支。

此後2014年6月,張建強還提出向楊陽低價出售其開發建設的港聯大道的商鋪,楊陽遂表示同意。楊陽通過其妻弟董強、連襟曾某以500萬元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購買蘭州港聯第一大道商鋪兩套。經甘肅信諾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上述兩套商鋪協議簽訂的2014年6月7日評估總價爲3678.2901萬元,房款差價爲2518.8901萬元。

最終,法院一審裁定,楊陽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罰金100萬元。董強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罰金2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楊陽出生於1964年,2010年6月被聘爲蘭州銀行副行長。曾分管蘭州銀行公司業務部、個人業務部、大客戶業務部、小微業務部等。2018年10月12日被留置;經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檢察院決定,於2019年1月10日被蘭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刑事拘留,於2019年1月18日被執行逮捕。2023年11月10日,取消其高管任職資格並禁止從事銀行業直至終身。

港聯第一大道”欠蘭州銀行貸款3.78億元引發不良

三季度經營績效穩中向好

事實上,對蘭州銀行而言,此項目帶來的影響,不僅是原行長被判刑,隨着該項目被拆除,數億元的貸款逾期也讓蘭州銀行揹負了沉重的負擔。

“港聯第一大道”項目被有關部門要求限期拆除,由此導致形成不良貸款,2017年期末不良貸款餘額爲3.78億元,佔該行2017年不良貸款增長金額的50.74%。

公開資料顯示,蘭州銀行前身爲蘭州城市合作銀行,1997年6月29日,由地方財政、法人和,在原蘭州市55家城市信用社及1家信用社聯社基礎上,通過股份制改造和資產重組發起設立,是甘肅省第一家地方法人股份制商業銀行。而後,1998年5月公司更名爲蘭州市商業銀行,2008年6月更名爲蘭州銀行。2022年1月17日,籌謀多年的蘭州銀行正式登陸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成爲甘肅省首家A股上市銀行。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2月初,蘭州銀行的IPO曾一度被中止,這也於此前該行不良貸款餘額和不良貸款率上升有所關聯。

根據蘭州銀行三季報顯示,今年前三季度,該行經營業績與資產質量方面有所向好。該行實現營業收入62.41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9.78%;歸母淨利潤14.81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9.98%。截至期末,該行資產總額 4587.98 億元,較上年末增長5.24%;負債總額 4258.50 億元,較上年末增長5.40%。

資產質量方面,截至報告期末,蘭州銀行不良貸款率1.70%,較2022年末下降0.01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195.46%,較2022年末提升0.47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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